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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留样管理及滴定液的管理



录入时间:2023-3-1 9:42:58 来源:青岛海博生物

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2.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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