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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仪器管理制度及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录入时间:2023-3-7 11:05:20 来源:青岛海博生物

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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