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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与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录入时间:2023-3-8 13:41:49 来源:青岛海博生物

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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