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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



录入时间:2008-12-15 17:03:59 来源:青岛海博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
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
Mic伪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叨ewe Examination of Salmonellae , Shigellae , and diarrhoea causative及cherich血coli妙means of thed泣agnostic typing phage set for enterobacteriaceae
前言
本标准对GB/T4789.31一1994袭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 进行修订。本标准与GB/T4789.31一19料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 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31一1994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卫生防疫站、中国疚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晓青、付萍、计融。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法检验食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品、食物中毒的检验,也适用于食品从业人员的肠道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带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墩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0.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T4789.28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3、设备和材料
3.1恒温培养箱:36℃ 士1℃ 。
3.2水平仪。3.3灭菌培养皿:直径90mm。
3.4定量滴管:每滴约10ul。输液用的灭菌玻璃接管配4.5号针头。
3.5灭菌棉签。
4、培养基和试剂4.1营养琼脂、营养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3.7和3.8进行。4.2蛋白陈水、靛基质试剂:按GB/T4789.28一2003中2.13进行4.3三糖铁琼脂:按GB/T4789.28一2003中3.24和3.25进行。4.4肠杆菌科诊断用噬菌体,7种和3种。安瓶启开后用无菌毛细吸管吸出移人灭菌小试管内,用无菌胶塞塞紧,放于4℃ 冰翔备用。
5、检验程序5.1肠杆菌科诊断用噬菌体检验沙门氏菌的程序见图(略)
5.2肠杆菌科诊断用噬菌体检验志贺氏菌的程序见图(略)。
5.3肠杆菌科诊断用噬菌体检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程序见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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