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大肠菌群。
一群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该菌主要来源于人畜粪便,故以此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食品的卫生质量,推断食品中有否污染肠道致病菌的可能。食品中大肠菌群数系以1。。二以g)检样内大肠菌群最可能数(MPN)表示。4、设备和材料
4.1冰箱:O℃ ~4℃ 。
4.2恒温培养箱:36℃ 士1℃ 。
4.3恒温水浴锅:46℃ 士1℃ 。
4.4显微镜:10*~100*。
4.5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4.6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确至0.59。
4.7灭菌吸管1 mL(具0 . 01二L刻度)、10 mL〔 具0 . 1 mL刻度)。
4.8灭菌锥形瓶:500 mLo
4.9灭菌玻璃珠:直径约5 Tnm。
4.10灭菌培养皿。直径90mm。
4.11灭茵试管:16 mm火160 mm .
4.12灭菌刀、剪子、镊子等。
5、培养基和试剂
5.1乳糖胆盐发酵管:按GB/T4789.28一2003中4.9规定。
5.2伊红美蓝琼脂平板:按GB/T4789.28一2003中4.25规定。
5.3乳糖发酵管:按GB/T4789.28一2003中4.10规定。
5.4 EC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4.11规定。
5.5磷酸盐缓冲液:按GB/T4789.28一2003中3.22规定。
5.6 0.85%灭菌生理盐水。5.7革共氏染色液:按GB/T4789.28一2003中2 . 2规定。
6、检验程序
大肠菌群检验程序见图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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