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8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0℃~4℃。
3.2恒温培养箱;36℃士1℃。
3.3显微镜:10*——100*。
3.4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5架盘药物天平:0g——5009,精确至0.59。
3.6灭菌试管:10mm*100mm、16mm*160mm。
3.7灭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
3.8灭菌锥形瓶:500mL、100mL。
3.9灭菌培养皿:直径90mm。
3.10注射器:0.5mL。
3.11灭菌L型涂布棒。
3.12灭菌刀、剪子、镊子等。
4、培养基和试荆
4.1胰酪脏大豆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4.59规定。
4.2 7.5%氯化钠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4.61规定。
4.3血琼脂平板:按GB/T4789.28一2003中4.6规定。
4.4 Baird一Parker琼脂平板:按GB/T4789.28一2003中4.60规定。
4.5肉浸液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4.1规定。
4.6 0.85%灭菌生理盐水。4.7兔血浆:按GB/T4789.28一2003中4.63规定。
5、检验程序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程序见图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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