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粮食、食品和饮料霉菌和酵母菌计数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和饮料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0℃—4℃。
3.2恒温培养箱:25℃—28℃。
3.3恒温振荡器。
3.4显微镜:IOx—IOOX。
3.5架盘药物天平:0g一500g,精确至0.5g。
3.6灭菌具玻塞锥形瓶:300mL。
3.7灭菌广口瓶:500oL。
3.8灭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
3.9灭菌平皿:直径90mm。
3.10灭菌试管:16mm*160mm,
3.11载玻片、盖玻片。
3.12灭菌牛皮纸袋、塑料袋。
3.13灭菌金属勺、刀等。
4、培养基和试剂
4.1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附加抗菌素:按GB/T4789.28一2003中4.78规定。
4.2孟加拉红培养基:按GB/T4789.28一2003中4.80规定。
4.3灭菌蒸馏水。
5、检验程序检验程序见图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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