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病毒基本知识和检测方法->狂犬病病毒分布

狂犬病病毒分布



录入时间:2009-8-7 11:10:12 来源:青岛海博

  狂犬病属于自然疫源性疾病,广泛分布于亚、非、欧、美各洲,但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挪威、英国、日本、斐济和夏威夷等岛国或地区没有或消灭了狂犬病。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一次调查的112个国家中,尚有72个国家仍然出现狂犬病的流行,无狂犬病的国家有40个。1992年的统计表明,全世界仍有87个国家和地区流行该病。本病不分寒、温、热带,所有温血类脊椎动物皆能感染。野生动物可长期隐匿病毒,是自然界中传播狂犬病病毒的贮存宿主。每年被疯动物咬伤后进行抗狂犬病紧急预防的人数,全世界达560万以上,根据WHO的资料,发展中国家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亚洲为30000人,非洲为5000人,拉丁美洲为300人。近年来由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死亡人数在不断下降。如1994年,加拿大无一狂犬病感染病例。但野生动物的狂犬病仍在流行,以鼬鼠、香猫、松鼠、臭鼬和蝙蝠等为主,随后蔓延至狼、狐、狗、猫等野兽和家畜,再传染于人及牛、马、羊、猪等动物。根据流行病学特点,狂犬病分为四个类型:
(1)森林狂犬病:主要发生于森林地区,狐是主要传染源和病毒储存宿主,如在欧洲中部和意大利;
(2)狗狂犬病:狗是主要的传染源,发生于许多亚洲国家以及东南欧和地中海沿岸国家;
(3)狗狂犬病与野生动物狂犬病:狗以及豺、狼和狐等野生动物是主要传染源,分布于一些亚洲和东南欧国家;
(4)北极地区狂犬病:分布于丹麦、格陵兰和原苏联北极地区,北极狐是主要储存宿主。
近年来,狗狂犬病在发达国家已经消灭,在发展中国家仍然是严重的问题。森林狂犬病仍然呈世界流行形式。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以野生动物(尤其是狐狸和浣熊)狂犬病为主,其次为鹿和牛等。在美洲,狂犬病呈地区性流行,以墨西哥的犬和牛的狂犬病最严重。北美以野生动物狂犬病为主,中南美洲除了狗以外,蝙蝠在狂犬病的传播上起着重要作用;阿根廷的牛狂犬病和美国的野生动物狂犬病,均与吸血蝙蝠媒介有关。非洲几乎普遍存在狂犬病,呈全国流行形式,传播狂犬病的动物主要是野狗,此外还有猫鼬、豺、狼、狐及猴。人的狂犬病仅次于亚洲。在亚洲的大多数国家,狂犬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尤以中亚和东南亚为突出。印度农村普遍有狂犬病的发生。猫鼬和豺是病毒的传播和储存宿主。除狗外,牛、山羊、猪、马、猴等都有发生狂犬病的报告。伊朗的狂犬病传染源除狼以外,还有狗、猫和豺等动物。在菲律宾,狗是主要的传染源,每年约有几千只狗死于狂犬病,散在发生狂犬病的家畜有牛、猫、马和猪等。越南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狗和猫。泰国的狗面蝙蝠可能是狂犬病病毒的储存宿主之一。我国亦有狂犬病的发生,除狗以外,也有牛、马、猪以及人类发生狂犬病的死亡病例。1987年狂犬病发病人数5739例,仅次于印度。近几年发病率有所下降,但仍属于世界范围内的高发区。对于家畜及野生动物的狂犬病,国内尚无全面系统的调查统计,但经常有犬及家畜的狂犬病的报道。从地理位置上看,狂犬病几乎遍及全国各省,但严重疫区主要位于我国东部及南部地区。[HT5H]8.病原性[HT5SS]如上述,狂犬病病毒几乎可以感染所有的温血脊椎动物,包括许多野生动物和常用的实验动物,如仓鼠、小白鼠、豚鼠、大白鼠和家兔等(其敏感性递减)。周围途径和脑内接种,均可引起感染。实验研究和病毒分离时较常应用幼龄小鼠和仓鼠,因其敏感性高,潜伏期短而恒定(5~7天)。家兔在感染后,规律地呈现麻痹症状。给1日龄雏鸡脑内接种狂犬病病毒,可以使其发生致死性麻痹(初代街毒的潜伏期可能长达1个月左右),连续传代后的潜伏期缩短至6天。较大的鸡在感染后常能自行恢复。也有成年鹅、鸭被疯狗咬伤后发病的报道。街毒较难适应鸡胚和组织培养细胞,可能是其具有高度嗜神经性的缘故。给敏感动物如狗,接种狂犬病病毒,病毒侵入皮下组织,在此初步增殖之后,沿神经径路向心传播,到达中枢神经系统。病毒大量增殖后,再离心地分布至机体许多组织,包括唾液腺。病毒在由唾液腺的分泌细胞出芽时进入唾液内。唾液腺内的病毒滴度高于脑,肺内亦有较高滴度的病毒,从而纠正了过去认为病毒在中枢神经内滴度最高的观点。小鼠经鼻腔和口腔接种后,可在鼻腔粘膜、舌乳头、毛囊和唾液腺等的上皮细胞内发现病毒抗原。实验接种小鼠,潜伏期的长短决定于接种的部位和病毒量。体表接种后不能在血流中发现病毒,应用荧光抗体技术首先在支配接种部位的周围神经的背根神经节中发现病毒。将狂犬病病毒肌肉接种于新生仓鼠的后腿内,发现病毒在接种后36~40小时最先在附近的横纹肌细胞内增殖。随后可在其它肌细胞及其相应的神经中发现病毒。约于接种后60小时,可用荧光抗体技术证明周围神经和同侧脊髓神经节内存在病毒。于60~72小时,腰部脊髓神经元内出现病毒抗原,并迅速波及脑干。电镜检查,可见神经元及其突起内有病毒出芽现象,但在细胞外很少见有病毒。只有在感染末期(离心期),网膜、肠管、肾上腺、褐色脂肪、胰腺、心脏和口鼻腔的许多感觉神经末梢才被侵害。病毒增殖看来并不限于神经组织。野兽和狗感染时,唾液腺和唾液中常有大量病毒和病毒抗原。曾在自然感染的食虫蝙蝠的褐色脂肪中分离到病毒,这种脂肪既是蝙蝠科冬眠期的能量来源,可能还是病毒的贮存组织。感染后的蝙蝠,饲养温度由22~37℃下降至4℃,死亡率由75%下降至0。冬眠后苏醒的蝙蝠,在外界温度增高时,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上升,这在流行病学上具有重要意义。街毒的特征是对实验动物的周围感染的毒力较强,潜伏期长;固定毒则相反,周围感染的毒力低,但脑内接种时的潜伏期短。狗感染狂犬病病毒后,潜伏期一般为2~8周,长的可达一年或数年。“恐水病”这一名称,对狗并不确切,疯狗很少对水表示恐惧,相反,遇水时可能扑向水源,愿意多饮,甚至游泳过河。即使在“哑型”狂犬病或麻痹型狂犬病,虽然吞咽困难,但也极少恐水。狗患狂犬病时,往往改变习性,病初常有逃跑或躲避趋势,故有将狂犬病称为“逃跑病”的。病狗可能失踪数天后归来,此时体重减轻,满身污泥,皮毛上可能带有血迹。主人对其爱抚或为其洗涤血迹时,往往被咬。狂躁发作时,病狗到处奔走,远达40~60公里,沿途随时都可能扑咬人及所遇到的各种家畜。病狗行为凶猛。间或神志清楚,重新认识主人。拒食或出现贪婪性狂食现象:吞食木片、石子、煤块或金属,也常发生呕吐。病狗最后麻痹而死。但在世界各狂犬病流行国家中,普遍存在着不显症状的带毒现象,即所谓的“顿挫型感染”。这是一种非典型的临床感染,病程极短,症状迅速消退,但体内仍可存在病毒。这种顿挫型感染见于狗以及狐、鼬等野兽,也见于人工接种的大鼠等实验动物。猫的症状与狗相似。病猫喜隐于暗处,并发粗厉叫声,继而狂暴,凶猛地攻击人畜。病程2~4天。马的狂犬病与破伤风相似。病初啃咬或磨擦被咬伤的部位。病马易于惊恐,两眼呆滞,瞳孔散大,继而呈脑炎症状,在短期狂暴后发生进行性麻痹,由鼻及口中返流出食物和液体,最后后肢强直,呈现不全麻痹而死。牛、羊患狂犬病时,表现不安,用蹄刨地,高声吼叫,并啃咬周围物体。磨牙,流涎。最后发生麻痹症状,并于3~6天内死亡。猪的狂犬病最初呈现应激性增高现象。病猪拱地,啃咬被咬部位。继则狂暴而有攻击性,咬伤人畜。最后麻痹,而于2~4天内死亡。成年禽类具有对狂犬病的较大抵抗力,但也偶见自然发病病例。病禽羽毛逆立,乱走乱飞,且可能用喙和爪攻击其它禽类和人畜。最后麻痹,并于2~3天内死亡。自然感染的狂犬病病例的最明显的病理学变化,是非化脓性的脑脊髓炎,血管周围有淋巴细胞性浸润。炎症病变主要发生于脑桥、延脑、脑干前部和丘脑,这些部位也是病毒滴度很高的部位。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海马回、大脑皮层和延脑,呈现不同程度的神经元变性和坏死。在破坏的神经细胞周围,则有胶质细胞增生现象。狂犬病的一个示证性病变,是在感染神元内出现胞浆内嗜酸性包涵体,在海马回的锥体细胞以及小脑的潘金氏细胞内最易发现这种包涵体,即涅格里氏小体。约有60%~70%的病例出现这种包涵体。有时也可在狗等动物唾液腺的神经细胞内见到。人在被狂犬病狗咬伤,或创面等接触狂犬病病毒后,也能发生狂犬病,又称恐水病。潜伏期一般为30~60天,但也可能长达几个月或以上。Smith等应用PCR技术从美国3名狂犬病死者中检测到狂犬病病毒的特异性核酸,它和移民国家中犬的流行毒株的核酸序列完全相同。该移民已在美国生活了6年,而在美国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因此。第一次证明了人狂犬病的潜伏期可长达6年以上。患者开始时焦躁不安,不适,头痛,体温略升,随后兴奋和感觉过敏,流涎,对光、声敏感,瞳孔散大,且因咽肌痉挛,多数患者吞咽困难,并出现恐水症状,甚至听到流水声,就发生惊恐和痉挛性发作。兴奋期可能持续至死亡,或在死前出现全身麻痹。

 

上一篇:狂犬病病毒培养

下一篇:狂犬病病毒生态学

相关文章:
伪狂犬病病毒 狂犬病病毒与狂犬病人间流行状况
狂犬病疫苗分子生物学诊断: 狂犬病疫苗血清学诊断
狂犬病疫苗病毒分离 狂犬病疫苗诊断
狂犬病控制 狂犬病新型疫苗
狂犬病疫苗预防性接种 狂犬病疫苗暴露后接种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