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菌(毒)种的运输是资源共享与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生物安全要求又是资源共享与研究的前提。国内目前尚无病原微生物的运输相关方面的资料、规定,广大科技工作者迫切需要有一个大纲性的资料做指导,本规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本规范可应用在微生物菌(毒)种运输前的包装、运输过程及到达目的地的开启全过程。
一、二类微生物菌(毒)种包装、运输及开启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技术规程规定了一、二类微生物菌(毒)种的包装、运输及开启的步骤和要求,本技术规程适用于该两个类别微生物菌(毒)种的包装、运输及开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T 7350 防水包装
国务院令第424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长途运输 long-distance transport
需要乘车、船、飞机等方式进行的微生物的远距离运输。
3.2就地转送 local transport
指将微生物或含微生物的容器从一个实验楼携带到另一个实验楼等的短距离移动,一般不需要交通工具。
3.3一、二类微生物菌(毒)种
其定义及具体名单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主管部门发布的微生物名单。
4 运输原则
4.1菌(毒)种保藏、发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菌(毒)种使用申请者颁发的实验室资格认可证明和从事一、二类微生物操作的资格认可证明,启动发放程序。
4.2运输一、二类微生物,必须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4.3运输一、二类微生物必须由不少于 2 人的专人护送。
4.4应优先通过陆路进行运输,必须通过水路的,方可水路运输;紧急情况或要运输到国外的可以通过航空,但必须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5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一、二类微生物。
5. 长途运输
5.1菌(毒)种以冻干在安瓿内或其它合适形式提供。
5.2三层包装系统,要防水、防泄漏、防破损、耐高(低)温、耐压。
5.2.1第一层
该层用于容纳微生物;要防水、防泄露、密闭性能良好,外面包裹足够多的吸水材料,以便在发生泄露事故时能够快速吸收所含的微生物。
5.2.2第二层
该层要坚固、防水、防泄露,用于保护第一层包装,该层容器可以是塑料罐、塑料袋、聚苯乙烯泡沫等。该层可以容纳数个装有微生物的第一层容器,二者之间要要填充足够的吸水材料,如纤维填料、棉花、纸巾或商业化的吸水包裹等。
5.2.3外包装
该层用于保护内包装,可以是硬纸板箱、木箱、坚固的塑料箱等;外部应有标记和描述承运者、护送者、接受者和微生物的标签。
5.3包装步骤
5.3.1将样品放入第一层容器内,并封口;
5.3.2将第一层容器放入第二层容器内;
5.3.3在两层容器间填充吸水材料;
5.3.4将以上两层放入外包装内;
5.3.5将内容物详细清单(清单格式见附录 B)、危险微生物的声明(格式见附录 A)放在二层和外包装间。
5.3.6将"感染性物品"标记(采用 GB 190 规定的标记)贴在外包装外,并在"感染性物品"标记上标明其生物危害程度。两面有"向上"和"易碎"的标记(采用 GB 191规定的标记);
5.3.7外包装的标签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5.3.7.1接受者姓名、电话和地址
5.3.7.2护送者姓名、电话和地址
5.3.7.3承运单位名称、电话和地址
5.3.8装好后要进行包装效果检验,采取 GB/T 4857.5 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5.3.9包装中的温度要求
为保持菌(毒)种活力,运输中应尽量使菌(毒)种处于适宜温度范围内。保持温度的方法有干冰降温法、湿冰降温法和液氮法。干冰或湿冰置于二层和三层包装间。
5.3.9.1冻干菌(毒)种用干冰或湿冰即可满足温度要求,当采取湿冰时,要首先对第一层包装进行防水检验,步骤可采取 GB/T 7350 的 A 类 3 级包装进行。运输时间应在72 小时内。
5.3.9.2未冻干菌(毒)种最好用液氮运输,也可以用干冰、湿冰,包装要求同上,运输时间要尽可能的缩短。
5.3.9.3其它菌(毒)种按照保持其活性对温度的要求进行选择。
6. 就地转送
6.1菌(毒)种以冻干在安瓿内或其它合适形式提供。
6.2安瓿等菌种容器必须防水、防泄露。
6.3用吸水性能良好的柔软包裹材料,包裹安瓿等菌种容器。
6.4用各种填充材料将包装好的容器固定在防泄露的塑料或金属箱中,盖子要严密。
6.5每个转送箱外都要有"感染性物品"标志,微生物数据表格和鉴定信息也应在箱外张贴。
6.6随箱应有消毒等应急材料
7运输及转送过程中的菌(毒)种安全与责任
7.1护送者必须做到:
7.1.1具备相应的微生物专业知识和生物安全知识;熟悉所携带微生物的特性
7.1.2携带便捷的联络工具,有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7.1.3准备必须的文件和手续,包括微生物购买许可文件和准许携带、运输文件等
7.1.4必要的身份证明和(或)审核材料
7.2承运者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
7.3在运输前,菌(毒)种保藏机构、承运单位、护送者应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7.4护送者应携带应急工具,如消毒材料及防护材料,并熟知应急预案,一旦菌(毒)种泄漏要立即采取消毒等控制措施,并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及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者的主管部门、菌(毒)种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
7.5护送者、承运单位要采取各种防止菌(毒)种丢失、被盗等事件发生的措施;一旦发生丢失、被盗等事故,除了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报告外,还应在 2 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包装的开启方法
包装开启必须在相应的生物安全水平实验室进行。
8.1包装开启:
8.1.1穿防护服、带上手套等,先仔细检查外观,观察有无渗漏、破损等异常现象,如无异常则:
8.1.2将外包装除去,仔细观察第二层包装,观察有无渗漏、破损等异常现象,如无异常则:
8.1.3打开第二层包装,检查第一层包装,观察有无渗漏、破损等异常现象,如无异常则:
8.1.4打开第一层包装,取出菌(毒)种。
8.1.5如外包装和第二层包装同时有渗漏、破损等异常情况,并且安瓿等微生物容器已经破损,要立刻通知有关部门和菌(毒)种发放单位,对包装、运输工具等微生物污染物进行消毒。
8.1.6如外包装有渗漏等异常情况,但安瓿等微生物容器无破损;或安瓿等微生物容器已破损,但外包装无破损、渗漏情况,则无需追溯破损地点,可按照生物安全操作原则,对微生物污染物进行消毒。
8.2污染的废弃物处理
8.2.1将污染性废弃物划分为尖锐器具废弃物和一般性废弃物,根据种类不同,要将其放在不同的垃圾容器中,要求垃圾容器防渗漏,容纳尖锐器具的容器要能防穿刺。
8.2.2根据微生物种类及废弃物种类,选择高压、干烤、焚烧等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理方法要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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