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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



录入时间:2011-3-14 9:52:46 来源:互联网

4 生物危害评估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应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危害程度评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饰的或未知传染性的生物材料)、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浓度、动物实验数据、预防和治疗。
危害程度评估应由适当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5 防护屏障和生物安全水平分级
5.1  防护屏障
5.1.1一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和个人防护装备等构成的防护屏障。
5.1.2二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系统等构成的防护屏障。
5.2  生物安全水平分级
根据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将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iosafety level,BSL)分为4级,I级防护水平最低,IV级防护水平最高。以BSL-1、BSL-2、BSL-3、BSL-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动物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6 设施和设备要求
实验室所用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6.1  BSL-1实验室
1)  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2)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5)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6)  实验室中的橱柜和实验台应牢固。橱柜、实验台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7)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8)        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9)        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
6.2  BSL-2实验室
1)  满足6.1的要求。
2)  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
3)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4)  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
5) 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6) 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
7)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8) 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9)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10)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
11)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6.3  BSL-3实验室
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有出入控制)或为独立建筑物。
6.3.1  布局
1)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应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2)        在半污染区应设供紧急撤离使用的安全门。
3)        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置传递窗,传递窗双门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传递窗内应设物理消毒装置。
6.3.2  围护结构
1)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应可靠密封,防震、防火。
2)  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3)  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
4)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5)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6) 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
7) 所有出入口处应采用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6.3.3  送排风系统
1)  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使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
2)  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该是对面分布,上送下排,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
3)  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风系统。
4)  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的空气可通过系统的排风管直接排出。应确保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压力平衡。
5)  实验室的送风应经初、中、高三级过滤,保证污染区的静态洁净度达到7级到8级。
6)  实验室的排风应经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雨、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空排放。
7)        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送风管道的末端和排风管道的前端。
8)        通风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牢固,符合气密性要求。高效过滤器在更换前应消毒,或采用可在气密袋中进行更换的过滤器,更换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或焚烧。每台高效过滤器安装、更换、维护后都应按照经确认的方法进行检测,运行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确保其性能。
9)  在送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密闭阀,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熏蒸消毒。
10) 应安装风机和生物安全柜启动自动联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内不出现正压和确保生物安全柜内气流不倒流。排风机一备一用。
11) 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不应另外安装分体空调、暖气和电风扇等。
6.3.4  环境参数
1)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4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
2)  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且适合于人员工作。
3)  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
4)        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5 特殊设备装置
1)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级或III级生物安全柜,其安装位置应离开污染区入口和频繁走动区域。
2)  低温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应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3)  污染区内应设置不排蒸汽的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消毒装置。
4)    应在实验室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报警功能的室内压力显示装置,显示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负压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应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还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气流阻力的显示。
5) 应有备用电源以确保实验室工作期间有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6) 应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出口处设洗手装置。洗手装置的供水应为非手动开关。供水管应安装防回流装置。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设地漏。下水道应与建筑物的下水管线完全隔离,且有明显标识。下水应直接通往独立的液体消毒系统集中收集,经有效消毒后处置。
6.3.6  其他
1)实验台表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2)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便于清洁,实验室设备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3)实验室所需压力设备(如泵,压缩气体等)不应影响室内负压的有效梯度。
4)实验室应设置通讯系统。
5)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发送至实验室外。
6)清洁区设置淋浴装置。必要时,在半污染区,设置紧急消毒淋浴装置。
6.4  BSL-4实验室
BSL-4实验室根据使用的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穿着防护服的不同,可以分为安全柜型、正压服型和混合型实验室。
6.4.1 安全柜型BSL-4实验室
6.4.1.1 选址
实验室应建造在独立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中独立的完全隔离区域内,该建筑物应远离城区。
6.4.1.2 布局
1)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III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和内更衣室。相邻区由缓冲间连接。
2) 应在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墙上、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扉高压灭菌器和浸泡消毒渡槽或熏蒸消毒室或带有消毒装置的通风互锁传递窗,以便传递或消毒不能从更衣室携带进出的材料、物品和器材。
3)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扉高压灭菌器应与III级生物安全柜直接相连。
4) 半污染区应设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通道应设置缓冲间和紧急消毒处理室。
6.4.1.3  围护结构
按6.3.2的规定。
6.4.1.4  送排风系统
排风应连续经过两个高效过滤器处理。其他要求按6.3.3的规定。
6.4.1.5  环境参数
按6.3.4的规定。
6.4.1.6  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1)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I级生物安全柜。
其他要求按6.3.5的规定。
6.4.1.7  其他
按6.3.6的规定。
6.4.2  正压服型BSL-4实验室
由BSL-4级实验设施、II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的正压防护服组成。
6.4.2.1 选址
按6.4.1.1的规定。
6.4.2.2  布局
1)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II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相邻区由缓冲间连接。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内更衣室(可兼缓冲间),污染区、半污染区之间的缓冲间应设化学淋浴装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经化学淋浴对正压防护服表面进行消毒。
2)    其他要求按6.4.1.2的2)和4)的规定。
6.4.2.3  围护结构
按6.3.2的规定。
6.4.2.4  送排风系统
按6.4.1.4的规定。
6.4.2.5  环境参数
按6.3.4的规定。
6.4.2.6  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1) 应使用II级外排风型生物安全柜。
2) 进入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正压防护服。生命支持系统包括提供超量清洁呼吸气体的正压供气装置,报警器和紧急支援气罐。工作服内气压相对周围环境应为持续正压,并符合要求。生命支持系统应有自动启动的紧急电源供应。
3) 其他要求按6.3.5的规定。
6.4.2.7  其他
按6.3.6的规定。
6.4.3 混合型BSL-4实验室
在本级实验设施基础上,同时使用III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正压防护服)。应同时符合本标准6.4.1和6.4.2的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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