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中国药典微生物检测->鲎试剂用于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

鲎试剂用于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



录入时间:2011-3-31 14:11:47 来源:医源世界

鲎试剂(TAL)能与细菌内毒素发生非常灵敏的特异性反应,凡能影响凝胶形成的因素,将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 我们参照《中国药典》2000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干扰试验的基本原理及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对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进行了研究,本文探讨了用鲎试剂检查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中细菌内毒素可行性。
  1  实验材料
  1.1  鲎试剂(TAL)  规格:0.1ml/支,批号:20040508,灵敏度:0.25Eu/ml,厦门鲎试剂厂生产;规格:0.1ml/支,批号:20040212,灵敏度:0.25Eu/ml,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生产。
  1.2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批号2002-3,规格180Eu/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生产。
  1.3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50ml/瓶,批号:0411160,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生产。
  1.4  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00ml(200mg),批号03031741,03050841,0307194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热原检查合格。
  1.5  玻璃仪器  1ml注射器等,临用 250℃干烤2h备用;ZH-2型自动旋涡混合器。
  方法与结果
  2.1  细菌内毒素限值计算  按部颁标准WS-146(X-131)-93(2),本品热原检查注射剂量D=3ml/kg。据《中国药典》2000年版,细菌内毒素对家兔致热阈改 K=5Eu/kg,本品细菌内毒素理论限值L<K/D即5/3Eu/ml。
  2.2  本品最 有效稀释倍 MVD  MVD=L/λb≈6即为1:6倍。
  2.3  TAL灵敏度的复核  根据所用TAL灵敏度标示值λ=0.25Eu/ml,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将细菌内毒素渗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min),并按1:2等比稀释法将细菌内毒素稀释成浓度为2.0λ、1.0λ、0.5λ、0.25λ的系列内毒素溶液,用检查用水分别作二支阴性对照(NC)管,按《中国药典》2000版二部和《药品标准操作规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0版)进行鲎试验操作,结果见表1。
  结果经计算表明2 批号的TAL的灵敏度测定值均在0.5λ~2.0λ之间。
  2.4  干扰试验  按TAL复核试验项下方法,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和未检出内毒素加替沙星注射液及2倍稀释液将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进行稀释,使其最终内毒素浓度分别为2.0λ、1.0λ、0.5λ、0.25λ稀释系列,分别各加0.1ml到已复溶的TAL反应管内,每浓度重复四管,同时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管(NC),以上各管置37℃水浴反应1h,观察结果。见表2。表1  鲎试剂灵敏度复检试验结果表2  加替沙星注射液细菌内毒素的干扰试验结果结果表明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03031741)1个1:2稀释后对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无干扰作用。另取批号( 03050841,03071941)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同法试验,所得结果相同。证明本品可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代替热原检查法。
  讨论
  不同批号的细菌内毒素检查和供试品家兔法热原对照试验表明加替沙星注射液对TAL无干扰作用。家兔热原实验法,它反映了热原引起哺乳动物复杂的体温升高反应过程。但家兔热原实验法中,家兔的来源、品 以及其严格的饲养条件、实验操作要求,特别是某些抗生素、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存在影响家兔正常体温的问题。并且家兔热原实验法本身就是 种限度试验,不能定量,无法标准化,灵敏度和重复性差。其局限性日益被人们所认识。而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具有快速、准确、经济、操作简便等优点,因此用它取代家兔法对加替沙星注射液进行热原检查是可行的。
 
作者:王 涛《中华医药杂志》
 

 

上一篇:用全封闭薄膜过滤法进行控制菌的检查

下一篇:复方磷酸可待因(欧博士止咳露)溶液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验证实验

相关文章:
鲎试剂 不同厂家鲎试剂对细菌内毒素限量检查的影响初探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