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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操作中注意事项



录入时间:2011-5-30 15:05:52 来源:检验地带网

1.由被检验标本或培养物中取材观察细菌形态时,必须使用接种环。接种环系采用一段长约5 ~8cm 硬度适中的镍质电阻丝或特制铂丝,安置在一金属或玻璃棒上制成。无环者则称接种针。
 
2.接种环或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均须火焰灭菌。即在乙醇灯火焰上彻底烧灼1 次,金属棒或玻璃棒部分亦须转动着通过火焰3 次,用后烧灼时,先将近环处镍丝置于火焰中,使热导向接种环,如直接将环烧灼,则环上残余菌液可因突然受高热而爆烈四溅,有传染危险。待环上菌液蒸发干涸后,再将接种环以垂直方向于火焰中烧灼灭菌,最后再将金属棒或玻璃棒部分往复通过火焰。接种针用后灭菌时与接种环同。
 
3.接种环(针)经火焰后,需待冷却后再沾取标本或放置于工作台上,以防烫死微生物和烧损桌面。
 
4.由培养基或试管培养物中沾取标本时,培养瓶口、试管口在打开后及关闭前,应于火焰上通过1 ~2 次,以杀死可能从空气中落入的杂菌和由培养物而来的致病菌。打开瓶塞或试管塞时,应将棉塞上端夹于手指间适当的位置,不得将棉塞任意放置别处。
 
5.不染色标本和染色标本观察后,应立即投入消毒液内灭菌。
 
6.使用过玻片,务须彻底消除玻片上的染色细菌后再用,否则再次使用时可能做出错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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