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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原体菌种资源描述规范



录入时间:2011-10-20 9:59:09 来源:互联网

                                 

      本规范由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项目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保护研究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国忠、李永、朴春根、姜瑞波、顾金刚、周宇光、叶强、张月琴、陈敏、程池等。

 

                                 

      植原体是一类无细胞壁的原核微生物,能侵染包括农作物、林木、花卉、杂草等植物,给农、林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近年来,此类病害在某些重要植物处于蔓延和加重的趋势。这类微生物尚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离体培养,其细胞结构、与寄主植物的互作等方面也有其明显不同特点,是基础和应用研究的重要材料。

      研究制订植原体菌种资源描述规范,有利于有效整理和保藏全国植原体菌种资源,整合菌种信息资源,达到植原体菌种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植原体菌种资源描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植原体菌种资源描述要素和描述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植原体菌种资源的收集、整理、保藏,以及数据库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的建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科技部自然科技资源平台联合管理办公室文件《自然科技资源共性描述规范(试行)》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植原体 phytoplasma

      指寄生于植物韧皮部筛管和介体昆虫体内的、具有三层单位膜结构的无细胞壁的原核生物。一般引起植物叶片黄化和发育畸形等症状。

4 要求

4.1 描述要求:

描述内容应清楚、准确,力求完整。

要充分考虑该菌株的最新研究进展;

能被微生物专业人员理解。

4.2 描述要素

      描述要素分为2类:

 M:必备要素,必须描述的要素。

 O:可选要素,其描述与否视具体菌株而定。

5 描述内容

5.1 基本信息

1. 学名(M)

      应指明该菌株完整的科学名称。

2. 中文名称(M)

      应指明该菌株的中文名称(如有别名,可在括号中注明)。尚无中文译名时,填写“暂无”。

3. 资源归类编码(M

      应指明该菌株的资源归类编码,参见《自然科技资源共性描述规范(试行)》。

4. 菌株保藏编号(M)

      应指明该菌株在专业保藏机构的保藏编号,保藏编号由前缀和菌株编号两部分组成。前缀为保藏机构英文名称的缩写,前缀和菌株编号之间应留空格。

5. 其它中心编号(O)

      宜指明该菌株在其它菌种保藏机构的菌株保藏编号。每个其它保藏机构的编号均由“=”开头,如编号不止一个时,中间也用“=”连接。

6. 来源历史(M)

      应指明得到该菌株的途径。如菌株转移经过多个保藏机构,则保藏机构之间用一个左指向的箭头“←”连接。

7. 分离人(M

      应指明该菌株最初分离人的姓名。

8. 分离时间(M

      应指明该菌株的分离时间。

9. 原始编号(M)

      应指明该菌株最初分离编号。

10. 鉴定人(O

      宜指明该菌株的鉴定人。

11. 鉴定人所在单位(O

      宜指明该菌株的鉴定人所在单位。

12. 收藏时间(O

      宜指明保藏机构收集、保藏该菌株的时间。

13. 原产国或地区(M)

      应指明该菌株分离基物采集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14. 采集地区(O)

      宜指明该菌株采集地的行政区划,详细到县。

15. 分离基物(O)

      宜指明具体的分离基物名称。

16. 采集地生境(O)

      宜描述该菌株分离基物具体采集地点的生态环境,参照《微生物菌种资源采集环境描述规范(试行)》。

17. 生物危害等级(M)

      应指明该菌株的生物危害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8. 培养基(M)

      应指明该菌株的培养基及配方。

19. 模式菌株(M

      凡是模式菌株应予指明。

20. 分类地位 (M)

      应指明每个菌株的界、门、纲、目、科、属、候选种(组)、亚组。

21. 菌种用途 (O)

      宜指明菌株已知的主要用途及功能特性。

22. 致病对象 (O)

      宜指明病原菌种的致病对象及其病害名称。

23. 寄主名称 (O)

      宜指明菌种寄生宿主的学名和中文名称。

5.2 特征特性信息

24. 菌体形态和大小(O

      宜指明该菌株电镜下的菌体大小、形状等。

25. 植原体-植物共生体培养特征(O

      宜指明该菌株与寄主植物共生过程中的培养特征,并指出培养基和培养条件。

26. 生理生化特征(O

      宜指明该菌株对抗生素的敏感性、血清学反应等生理生化特征。

27. 16S rDNA序列(O

      宜指明该菌株16S rRNA基因的序列信息,核苷酸注册号。

28. 核糖体蛋白基因序列(O

      宜指明该菌株核糖体蛋白基因序列信息,核苷酸注册号。

29. DNA 碱基组成(G+Cmol% 分析(O

      宜指明该菌株DNAG+C mol%含量。

30. 23S rDNA序列(O

      宜指明该菌株23S rRNA基因序列信息,核苷酸注册号。

31. 16SrDNA23SrDNA间区序列(O

      宜指明16SrDNA23SrDNA间区(16S-23S ribosomal DNA sace region)序列信息、核苷酸注册号。

5.3 其它信息

32. 图像信息(O

      宜给出该菌株电镜下的形态及植原体-植物共生体等图象信息。

33. 文献信息(O

      宜列出该菌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

34. 保藏方法 (M)

      应指明该菌株适合长期保藏采用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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