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微生物基本知识->微生物检测用洁净室具体要求

微生物检测用洁净室具体要求



录入时间:2011-12-12 16:39:09 来源:互联网

      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操作环境的无菌保证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结果,为了保证无菌检查用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质量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和评价方法是必要的。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和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隔离系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无菌室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及污染区。面积一般不超过10平方米,不小于5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m。由1~2 个缓冲间、操作间组成(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操作间与缓冲间之间应具备灭菌功能的样品传递箱。在缓冲间内应有洗手盆、毛巾、无菌衣裤放置架及挂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无菌室内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不留死角。操作间内不应安装下水道。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单向流空气装置,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度控制18~26℃,相对湿度45%~65%。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他适宜的消毒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Pa。无菌室内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x。缓冲间和操作间所设置的紫外线杀菌灯(2~2.5W/平方米),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要求在操作面上达40/μW/平方厘米,不符合要求的紫外杀菌灯应及时更换。
      无菌室应每周和每次操作前用0.1%新洁尔灭或2%甲酚液或其他适宜消毒液擦拭操作台及可能污染的死角,开启无菌空气过滤器及紫外灯杀菌1小时。在每次操作完毕,同样用上述消毒溶液擦拭工作台面,除去室内湿气,用紫外灯杀菌半小时。
      无菌室的洁净度检查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后,无菌试验前及操作过程中需检查空气中
菌落数,以此来判断无菌室是否达到规定的洁净度,常有沉降菌和浮游菌测定方法。
      沉降菌检测方法及标准;以无菌方式将3个营养琼脂平板带入无菌操作室,在操作区台面左、中、右各放1个;打开碟盖扣置,平板在空气中暴露30分钟后将碟盖盖好,置32.5℃±2.5℃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3个平板上生长的
菌落数平均不超过1个。
     浮游菌检测方法及标准:用专门的采样器,宜采用撞击法机理的采样器,一般采用狭缝式或离心式采样器,并配有流量计和定时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并定期校验,采样器和培养皿进入被测房间前先用消毒房间的消毒剂灭菌,使用的
培养基为营养琼脂培养基或药典认可的其它培养基。使用时,先开动真空泵抽气,时间不少于5分钟,调节流量、转盘、转速。关闭真空泵,放入培养皿,盖上采样器盖子后调节缝隙高度。置采样口于采样点后,依次开启采样器、真空泵,转动定时器,根据采样量设定采样时间。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置32.5℃±2.5℃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浮游菌落数平均不得过5个/平方米。
      每批
培养基应选定3只培养皿做对照培养。
      无菌操作台面或超净工作台还应定期请有关部门检测其悬浮粒子,应达到100级(一般用尘埃粒子计数仪)检测尘埃粒径≥0.5μm的粒数不得超过3.5个/升,≥5μm的粒数为0,空气流速应≥0.35m/s,可根据无菌状况必要时置换过滤器。

 

上一篇:微生物基础

下一篇:食品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中的若干问题

相关文章:
微生物的营养类型 微生物共代谢在含氯有机物降解中的作用
降解含氯有机化合物的微生物 降解木质素及多环芳烃的微生物
常见微生物培养基原材料的介绍--琼脂 微生物培养基抑菌剂之抗生素
微生物和基因工程 食品安全微生物检验标准中指定的培养基成分
降解有害有毒污染物的特殊微生物 与污泥膨胀有关的微生物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