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微生物检测方法和标准->菌种鉴定条件

菌种鉴定条件



录入时间:2012-7-13 10:02:27 来源:生物谷

鉴定菌种,至少要具备下面3个条件: 
1.待鉴定的菌种一定是纯种   
如果菌种不纯,所观察到的现象则是混合现象,这样自然不会得到正确的结果。因此在鉴定之前,首先要将菌种纯化。
 纯化方法,一般有2种:平板划线单菌落分离法和单细胞分离法。前一种操作简便,效果良好,适用范围广。 
2.选一本比较好的鉴定手册
鉴定时以此手册为标准,开展鉴定工作。根据多数人的经验,我们认为在细菌鉴定方面,使用《伯杰氏鉴定细菌学手册》一书较为合适。
 在具体鉴定时,可参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细菌分类组编著的《一般细菌常用鉴定方法》一书。
在放线菌鉴定方面,可以参看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编著的《链霉菌鉴定手册》(1975年)一书。
真菌的鉴定可参看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编著的《常见与常用真菌》(1973年)一书。荷兰罗德的《酵母的分类研究》(1970年)一书,对酵母菌的分类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3.要有合适的鉴定方法
微生物种类繁多,特征各异,性状有主次之分。因此,在鉴定某种微生物时,要选用合适的鉴定方法,确定主要的测试项目。 
例如,鉴定的微生物若是霉菌,则菌落形态观察十分重要;
若是酵母菌,有性繁殖的方式、特征以及生理生化特征中的糖的发酵和同化,硝酸盐的同化就是主要指标。

 

上一篇:关于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的建议

下一篇:液体生奶检测概述

相关文章:
菌种保藏的原理和方法 新抗生素生产菌种的筛选
菌种退化原因及防治措施 应用基因重组技术获得酶制剂的生产菌种
微生物新菌种的分离过程 菌种保藏的原理和方法
菌种芽孢培养基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常用菌种的传代与保存方法
常见微生物菌种衰退原因及预防 菌种的复苏与传代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