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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风险监测检验人员要求



录入时间:2014-3-6 10:10:55 来源:海博生物

检验人员职责

检验人员应依照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有关标准方法、本机构制定的作业指导书和技术规范开展专业检测工作,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可溯源,对污染物超标样品需要进行复核检验,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承担监测的检验分析技术人员应为具有食品分析经验且目前继续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检验人员管理要求

检验员应相对固定,保证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如果新调整人员没有相关监测经验需要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分析任务,并做好培训和考核记录。

了解并掌握当前监测技术最新发展状态,掌握所从事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操作的基本技能,并具有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能力。

掌握检测方法的特点并具有针对不同食品灵活调整分析方法的能力。

检验人员要在采用正确方法的基础上,采取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结果达到方法的各技术参数要求。

检验人员对于检测结果具有基本的判断能力,避免由于采用方法不当、检测过程的干扰无法排除等原因引起干扰造成出具不正确数据,熟悉检测项目的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对于超标样品需要进行复核检验。

合理安排时间,和采样人员保持沟通以确保检测的样品能够按照采样计划按时在实验室得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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