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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检验总则



录入时间:2014-8-21 11:47:15 来源:海博生物

样品处理

实验室接到送检样品后, 应认真核对登记, 确保样品的相关信息完整并符合检验要求。

实验室应按要求尽快检验。若不能及时检验,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样品的原有状态,防止样品中目标微生物因客观条件的干扰而发生变化。

冷冻食品应在45 ℃以下不超过15 min, 或2 ℃~5 ℃不超过18 h解冻后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的选择

应选择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如GB/T 4789。

GB/T 4789的系列标准中对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应以第一法为基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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