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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微生物样品的处置



录入时间:2014-10-20 11:48:45 来源:海博生物

1.样品的接受和识别 (1)对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验收;核对和记录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加贴样品标识,标识内容:唯一性编号和状态(待检、在检、检毕、留样),并进行逐一登记。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2)检验前如发现样品有不符合处或资料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收检处或委托方联系,取得说明后再进行检测或退检。不能将疑问带入检验中。

2.样品的贮存和保管 (1)应有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存放样品。微生物样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需要冷藏的样品应置冰箱保存,并严格监控、记录存放的环境温、湿度。(2)样品在传递、检验过程中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如有意外或丢失,应予以说明和追查责任。(3)注意按留样管理规定和微生物稳定要求做好留样保管和环境监控记录。

3.样品检验前的处理 (1)实验准备时,脱去样品外包装,用适宜防水笔将样品唯一性标识转移到样品的最小包装或容器上,以防止检验过程中发生混淆。(2)样品送入无菌室前,应用适宜消毒溶液对其外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在物流中经紫外线照射30min后进入无菌室。(3)检验中注意及时将样品的唯一性编号传递到每一步骤的容器上,保证实验结果的唯一性和正确性。

4.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保护客户的机密和利益,对样品、附件、有关信息各级人员应负有保持其完好性和机密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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