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微生物技术资料
文章检索
  首页 > 微生物知识->微生物基本知识->药品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药品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录入时间:2014-11-17 11:53:20 来源:海博生物

①试验全过程应在近火焰处操作,动作要轻。

   ②标记

   ③使用接种环(针),灼烧灭菌。

   ④用吸管吸取供试液或培养液等,用橡胶乳头吸取。

   ⑤用过的玻璃器皿应立即放入消毒液缸(桶)内进行灭菌。

   ⑥用注射器吸取供试品或培养物时,注射器内应无空气,从密封容器内抽取液体时,应通过火焰注入无菌空气。

   ⑦在开启菌种管或其他供试品安瓿之前,应用碘伏溶液、碘酒棉球消毒容器。刻痕用的砂轮、锯刀也应消毒,截断时要防止污染,安瓿切口通过火焰灭菌。    

⑧在接种霉菌、放线菌时,应在铺有浸过消毒液的湿纱布上操作,以防孢子散落传播。

  ⑨试验时使用的培养皿打开盖时开口朝向火焰,不得将盖放工作台上,拔出玻璃容器塞子时应用小指夹住塞子拔出,不得将塞子放在工作台上,以免造成污染。

  ⑩在实验过程中观察平板培养物时,一般不宜开盖观。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染色,或做玻片凝集实验时,在近火焰处操作,平皿盖可适当开启(45°),开口朝向火焰,挑取菌落。    

  ⑩在涂片、染色时.应使用夹子夹持载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载玻片,用过的玻载片和盖玻片应置消毒液中消毒后,洗刷清洁的器皿经消毒后再洗刷,放置固定处,备用。

 


 

上一篇:常用菌种保藏方法

下一篇:霉菌酵母菌样品的稀释

相关文章:
探讨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中的误差影响因素及改进措施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影响因素分析
药品GMP认证中SOP的制定规范及验证要求 药品洁净室微生物监测
新版GMP---无菌药品 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汇总:食品、药品、保健品的标志有哪些? 药品生产企业无菌检验实验室调研报告
药品微生物样品的处置 药品微生物实验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