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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与人员基本要求



录入时间:2014-12-11 11:50:44 来源:海博生物

1 环境

1.1 实验室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2 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应与办公区域明显分开。

1.3 实验室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实验室布局应采样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4 实验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噪音和洁净度等应符合工作要求。

1.5 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室(局部百级)进行,洁净区域应有明显标志。

1.6 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evel 2 ,BSL-2)中进行。

2 人员

2.1 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2.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2.3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2.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2.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色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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