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
1.1 实验室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2 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应与办公区域明显分开。
1.3 实验室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实验室布局应采样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4 实验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噪音和洁净度等应符合工作要求。
1.5 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室(局部百级)进行,洁净区域应有明显标志。
1.6 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evel 2 ,BSL-2)中进行。
2 人员
2.1 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2.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2.3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2.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2.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色的实验。
上一篇:微生物的危害评估
下一篇:实验室检验用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