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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录入时间:2015-2-2 10:14:30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
8.1  回变茵落计数
    直接计数培养基上的回变菌落数,计算各菌株各剂量3个平板回变菌落数的均数和标准差。
8.2掺入法结果评价
    在背景生长良好的条件下,测试菌株TAl 535、TAl537、TA98和大肠杆菌的回变菌落数等于或大于未处理对照组的2倍,其他测试菌株的回变菌落数等于或大于未处理对照组的2倍,并具有以下a)、b)两种情况之一的可判定为阳性结果:
    a)有剂量反应关系;
    b)某一测试点有可重复的阳性结果。
8.3点试法结果评价
    如在受试物点样纸片周围长m较多密集的回变菌落,与未处理对照相比有明显区别者,可初步判定该受试物诱变试验阳性,但应该用掺入法试验来验证。
8.4  验证
    明显的阳性结果不需要进行验证;可疑的结果要改用其他的方法进行验证;阴性结果需要验证(即重复一次),应改变试验的条件,如剂量间距(改为5倍间距)等。
8.5对照组结果评价
    阳性结果表明受试物对试验菌株的基因组诱发了点突变。阴性结果表明,在该试验条件下受试物对测试菌株不诱发基因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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