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4789.1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本标准与GB/T4789.1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增加了PCR鉴定方法;
———增加了结果与报告;
———增加了附录A;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检验程序;
———规范了样品制备过程;
———修改了操作步骤中增菌和分离培养部分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肉毒梭菌(Clostridium botulinum )及肉毒毒素(botulinumtoxin)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的检验。
2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2.1 冰箱:2℃~5℃、-20℃。
2.2 天平:感量0.1g。
2.3 无菌手术剪、镊子、试剂勺。
2.4 均质器或无菌乳钵。
2.5 离心机:3000r/min、14000r/min。
2.6 厌氧培养装置。
2.7 恒温培养箱:35℃±1℃、28℃±1℃。
2.8 恒温水浴箱:37℃±1℃、60℃±1℃、80℃±1℃。
2.9 显微镜:10倍~100倍。
2.10 PCR仪。
2.11 电泳仪或毛细管电泳仪。
2.12 凝胶成像系统或紫外检测仪。
2.13 核酸蛋白分析仪或紫外分光光度计。
2.14 可调微量移液器:0.2μL~2μL、2μL~20μL、20μL~200μL、100μL~1000μL。
2.15 无菌吸管:1.0mL、10.0mL、25.0mL。
2.16 无菌锥形瓶:100mL。
2.17 培养皿:直径90mm。
2.18 离心管:50mL、1.5mL。
2.19 PCR反应管。
2.20 无菌注射器:1.0mL。
2.21 小鼠:15g~20g,每一批次试验应使用同一品系的KM 或ICR小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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