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发布


录入时间:2006-7-17 8:33:37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为加强卫生标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卫生标准质量,促进卫生标准实施,卫生部近日发布《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并根据标准性质、层级填写相应标准项目建议书,提交相关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审定发布的卫生标准属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 
  该《管理办法》提出对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卫生防护用品,其他各种与健康相关或含有毒有害因素产品的卫生及相关技术要求;上述产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技术要求;职业活动、职业病防治的卫生技术要求;生活环境、工作场所、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技术要求;卫生与健康评价的技术规程与方法;卫生信息技术要求;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卫生技术要求;与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有关的卫生技术要求;与血液的采集、制备、临床应用过程及与血液安全有关的卫生技术要求;与保证卫生技术要求相配套的检测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其他与保护国民健康相关的卫生技术要求等事项应制定卫生标准。 
  《管理办法》包括卫生标准规划与计划的制定、卫生标准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卫生标准的审查、卫生标准的批准与发布、卫生标准的解释等部分。卫生标准按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原则上,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卫生技术要求,应制定国家卫生标准;对需要在全国卫生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卫生标准;对局部地区适用的卫生技术要求,应制定地方卫生标准。卫生标准按实施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上一篇:日本开发出肉毒素快速检测新技术

下一篇:联合国制定食品中铅镉含量新标准

相关资讯:
韩国关注金黄色葡萄球菌卫生 出口企业需重视 微生物影响食品生产 企业"卫生工程"待完善
媒体曝盒装切块水果不卫生:大肠菌群超20多倍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测菌落总数测定方法的探讨
动物卫生组织:H5N2禽流感传人可能性低 巧辨进口葡萄酒外贴标签与卫生证书
嘉祥县食药监局监管学区餐饮卫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欧洲H5N8禽流感或来自亚洲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