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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酸奶长期食用易致大肠黑变病


录入时间:2009-5-15 10:49:57
   针对市场上颇为流行的“芦荟热”,卫生部等6部局日前发布了一则公告,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芦荟产品必须标注出“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的字样。 
   专家表示,芦荟是属于苦寒类药物,不同体质的人使用芦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消费者不应盲目大量、长期使用或食用芦荟产品。
  据了解,在卫生部等6部局发布的《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中称,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近年来,芦荟治病、美容被热炒,有的饭店也将芦荟摆上了餐桌。在日本有芦荟墨鱼炒番茄、芦荟炒蛋、芦荟凉拌菜、芦荟面条等。我国也有火腿炖芦荟、火腿扣芦荟、四宝芦荟汤等。
  “药学研究成果表明,芦荟的确是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尤其在美容等方面有一定独特的效用。但也含有一定的毒素。”中医药专家介绍,芦荟是属于苦寒类药物,里面含有一种蒽醌类物质,这是一种刺激性泻药,如果长期食用,容易产生依赖性,甚至导致大肠黑变病。芦荟一般不能用作食品原料,更不能过量服用。如果食用芦荟过量,还很容易引起肚子痛,对于一些想通过食用芦荟通便的消费者来说,如果大量食用甚至可能加重便秘的症状。
  专家表示,不同体质的人使用芦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如体质较弱的人或者易过敏的人就应慎用,孕妇更应禁止服用芦荟。专家说,一般食用芦荟9~15克就可发生中毒,中毒症状多在8~12小时内出现,常见有恶心、呕吐及剧烈的腹痛、腹泻、出血性胃炎等消化系统方面的反应以及少尿、蛋白尿等泌尿系统方面的病变。甚至会因失水和心脏遭到抑制而出现心动过缓,孕妇还会引起流产事故。
  使用芦荟治病,首先鉴别是否是药用芦荟品种,切忌把龙舌兰、雷神或仅有观赏价值的芦荟品种用来防病、治病。要正确区别中药芦荟和新鲜芦荟在使用方法上的不同,特别是一些炎症,新鲜芦荟汁液,要比中药芦荟效果明显得多。
  首次食用芦荟时应当先做皮试,其方法是先在手腕关节内侧皮肤上或耳廓后面根部,涂些新鲜芦荟汁,如微感刺痛和有发红疹点,则说明过敏,当慎用或不用。如果没有异常现象,方能使用。因为有些人的体质对芦荟有过敏现象,如出现红肿、起疙瘩、腹痛等,严重的腹部还会有灼热感。
  初次内服,若出现恶心、呕吐或下泻等症状,有的是暂时现象。如果这种情况出现次数较为频繁,则应暂停用药、减量服用或加热服用。第一次食用芦荟,最好先从少量开始,如成人每人每日服用鲜叶10~15克(三四厘米见方)没有不良反应后才可逐渐增大用量。对眼部疾患,不管内服或外用,千万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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