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省纤维检测中心和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分别对餐具洗涤剂、化妆品、眼镜、床上用品和木制家具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全省14个地区141家企业生产的152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0.1%。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6个地区的16家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的16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7.5%,较2008年下降了5.8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所下降。不合格项目为细菌总数和产品标识。
细菌总数超标的产品在使用中不但对除菌起不到良好的作用,甚至会增加细菌总数,影响消费者健康。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主要途径,标注不规范,不能全面、真实反映产品信息,易误导消费。
本次还抽查了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的29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38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3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4%,有1批次产品出现绿脓杆菌、菌落总数和总固体项目不合格。
沈阳、大连等10个地区的30家木制家具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接受抽查,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0%,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66.7%有所提高。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桌类主要尺寸和家具使用说明书。
(来源:辽沈晚报)
上一篇:北京餐饮业食品安全状况面临考验
下一篇:三聚氰胺奶粉又“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