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专家:黄连珍,湖北省营养学会理事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教授。
食物中毒虽然全年都可能发生,但夏秋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因此此季节预防食物中毒非常重要。
-什么是食物中毒
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首先必须要了解什么是食物中毒。所谓食物中毒系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传染病 )急性或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是食源性疾病中最常见的一种。食物中毒不包括因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旋毛虫、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性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如致癌、致畸、致突变)。食物中毒应具备两条:一、中毒食品;二、该食品中带有足够剂量的有害物质,使食品具有毒性。那么,食物中有害物质是怎样产生的呢?
食品受致病菌或其毒素的污染 由于食品在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过程中受到病原性微生物的污染,并急剧繁殖存有大量活菌;或被细菌污染后在食品中产生大量的毒素,使食品具有毒性。
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中达到了急性中毒剂量 有毒化学物质如农药(有机磷农药)、重金属——铅、砷、汞、镉等以及其他化学物质的污染。
食品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在烹调加工过程中由于方法不当未能将有毒物质去除,食后引起中毒 如木薯中的氰甙,豆类中的皂甙,鲜黄花菜中的秋水仙碱,河豚鱼中的河豚毒素等。
食物贮藏不当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有毒物质 如马铃薯发青、发芽产生龙葵素(有毒物质)。
误食某些有害物质与食物 把不同食物混放在一起,因其外观上与食物相似,误当成食物,食后发生中毒,如亚硝酸盐、砒霜、毒鼠强、毒蘑菇等。
由于以上原因,使食品具有毒性,吃了这些食物就会引起食物中毒。
提示:所谓食源性疾病是指因摄取食物或以食物为媒介而感染的疾病。
-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物中毒的种类很多,病因和发病情况各有不一,但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潜伏期短 发病很突然,吃了某种食物后可在十分钟至十几小时发病,而且来势急剧,呈爆发性,很多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或先后相继发病,而且很快达到高峰。
病人症状大致相同或相似,多见于胃肠炎症状,也有以神经症状为主的。
食物中毒有共同的致病食物 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某种致病食物 ,而且发病范围仅限于食用过某种有毒食物的人群中,也就是说与食物有明显的关系,没有进食该种食物的人,即使在同一桌上也不发病。但是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或污染源被除去后,发病立即停止。
食物中毒不具有传染性。
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在夏秋季)。
有明显的地区性 如肉毒中毒主要在新疆,河豚中毒和副溶血性弧菌中毒主要在沿海。现在由于市场的流动性很大,流转的各环节也可能发生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有不同的类型
细菌性食物中毒 该类食物中毒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感染型:由致病菌活菌引起的中毒(如沙门氏菌、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蜡样芽孢杆菌等较为常见);另一种为毒素型:由某些产毒菌产生的毒素引起中毒(如肉毒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引起中毒)。
有毒动植物中毒 由于误食有毒动植物或因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未将有毒成分去掉而引起中毒。有毒动物中毒包括:河豚鱼、有毒贝类、鱼类组织胺,以及有毒内脏如肝、猪甲状腺等引起的中毒;有毒植物中毒包括毒蘑菇、木薯、四季豆、鲜黄花菜、生豆浆、发芽马铃薯、苦杏仁、毒蜜等引起的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 由于食物被化学物质污染达到中毒剂量或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引起的中毒,如农药(有机磷农药中毒)、亚硝酸盐、重金属(汞、砷、铅、镉等)、酸败油脂、蛋白质腐败等,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高。
真菌类食物中毒 由于食用被真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疾病,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甘薯黑斑病、臭米面等中毒,发病率较高,死亡率可因其种类的不同而异。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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