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婧 对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消费者的认识程度出人意料地低,辨识正确率只有50%左右。而消费者误将普通食品认作保健食品的现象则更为普遍,个别样品的错认率甚至超过60%。昨天,市消保委公布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消费者辨识调查报告”显示了上述结果。
根据市消保委的调查,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辨识正确率最高,能达到70%以上;其次是药品,超过55%;而误认率相对较高的为普通食品,其辨识正确率不足45%。
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商品名称直接冠以其主要成分。这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作为一般药品的命名习惯,它容易引起消费者对食与药的混淆;二是部分经营者可能利用产品所含的“少量”营养成分,暗示消费者该产品中“富含”该营养成分,造成宣传的扩大效应。例如某宣称富含“免疫球蛋白”的胶囊类样品,但具体含量却未在商品包装上显示。
而一些消费者在辨别商品时,会不经意产生“权威效应感”,以生产单位与推荐单位来判断商品性质。调查发现,例如“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配制酒”,仅仅是普通食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也并不都是保健食品。此外,个别样品仍然将“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记载于商品名称之下,而其实只是普通食品。
部分商品的外包装“显著相似”。调查显示,商品外包装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三类商品在包装上显著相似,有“扁形瓶装”,还有“小型圆筒形包装”等。例如某公司的两件样品“深海鱼油软胶囊”与“维生素EC含片”;以及两类不同品牌的“维生素C泡腾片”,明明不都是保健食品,却披上了相似的外衣。二是虽然包装视觉效果上略有差异,但局部的共性构成了实质上的相似,例如同为“破壁灵芝孢子粉”但性质不同的两件样品,虽然视觉差异明显,但面对两种名称完全相同的商品,消费者确实很难区分。
市消保委表示,于2010年第四季度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降脂、降糖、降压“类保健食品和营养类食品进行了安全性检测,该检测结果将择日公布。此外,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从市民中选出了19位“健康产业行业监督员”,已请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培训,从今天起,他们将走进沪上商家,监督商家的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并把监督结果向协会反映,协会会请专家来判断商家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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