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录入时间:2011-4-29 11:17:47
    5月1日,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4月28日,中华预防医学会等10家医学社团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全国各级医学社团行动起来,全面执行包括办公场所在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要求,为实施这一法规率先垂范。
  倡议书称,作为人民群众健康的守护者,医务界理应成为我国控烟工作的中流砥柱。作为拥有数百万医学工作者的各级医学社团,应该成为实施这一法规的先锋和表率。
  发出倡议的10家医学社团是: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
    (来源:健康报)

 

上一篇:亮菌多糖成为生物抗辐射新亮点

下一篇:我国原料药产量占全球1/5以上

相关资讯:
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5月实施 更严格进口乳品新规5月起实施
山东青岛5月起将开通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 潍坊旺旺陷“大肠菌门” 产品于5月通过检测
5月小心食源性疾病 5月常州食品抽样检测
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公布2007年5月输日食品检查结果 2007-05-18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