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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3·15警示


录入时间:2012-3-13 11:17:39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3日讯 12日从市政府2012年3·15新闻发布会获悉:在2011年十三部委组织的全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整治中,我市开展了多项药品市场整治行动,捣毁黑窝点1个,没收药械货值10余万元,罚没款338万元,全面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两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并警示消费者购买药品及就餐时要学会甄别。
  中药饮片鱼目混珠欺骗患者
  某民营医院为获取不当利益,在调配处方时将价格便宜的平贝母、黄羊角冒充价格较高的川贝母、羚羊角,并销售假劣穿山甲药品,严重损害了患者的权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8000余元。
  非法购假药威胁患者健康
  龙沙区某卫生院医生私自从非法渠道购入痰热清注射液,临床使用后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查,药品是仿冒上海凯宝药业的产品,同时市场发现的部分假药,如地奥心血康胶囊,左炔诺孕酮片等都是伪冒知名厂家的产品,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为防止受到假劣药品侵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15消费警示:一、要看清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药理作用、功能与主治、有效期等。提醒消费者不要通过互联网、邮递渠道购买药品,特别是处方药;购买药品请到正规的医药公司、药店等处购买,处方药凭处方购买;购买药品,要索取并留存正规有效票据。二、保健食品不能当药品,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不具备治疗功能,不可轻信“疗效”、“速效”等宣传。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认清包装标志,天蓝色草帽形状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同时印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三、消费者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防止盲目、滥用药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对药品、保健食品有质量疑问,可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初步查询真伪,或到当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741887。四、消费者就餐时,应先看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是否整洁,尽量不要在无证餐饮单位用餐。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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