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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立217个监督管理所


录入时间:2014-3-13 11:41:36
   
   今年3月起,告别"九龙治水"历史的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始加大招贤纳士力度。今年计划招聘的133个公务员岗位当中,有109个服务于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占总数逾八成。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这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招聘行动,目的是充实和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在以前监管相对薄弱的最基层织牢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监管触角延伸至基层,对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省委、省政府去年7月印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三定"方案。去年12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去年12月6日,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交接工作,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入交接部署的实质性全面实施阶段。
    此次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要点:其一,整合职能,实行集中监管。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对全省除农业、卫生以外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二,垂直管理,发挥条块结合优势。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作出了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决定;其三,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此次改革将设立乡镇和城市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其四,整合资源,加强检测能力。将省和市县工商局、质监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应的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划转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省、片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并保持市县、乡镇既有食品快速检测能力。
    按照体制改革方案,省、市(县)质监局和省质检所,省、市县(区)工商局和乡镇(街道)工商所,市县(区)商务局的相关人员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届时,划转人员与原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以及新增编的人员,将组成一个大家庭,形成省、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体系,拥有行政监管、监督稽查、技术检测三种队伍。
    截至今年1月下旬,全省21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全部挂牌成立,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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