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食药监总局部署检查婴幼儿奶粉等食品标签


录入时间:2014-4-3 11:45:21
   
     针对当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部署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从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部署的行动中明确提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严格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在检查中要着重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特殊规定,是否存在严禁标注的相关信息等;是否依规标注委托及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标明分装单位名称、地址、分装日期等标识;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违法标注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
    通知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根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修订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标签标识行为。

 

上一篇:我国首个奶瓶安全企业联盟标准出炉

下一篇: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春季餐饮食品消费提示

相关资讯:
食药监总局:警惕生蚝微生物感染风险 内蒙古要独立设置盟市食药监局!
深圳食药监管局:部分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物 国家食药监总局: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食药局公布2015年上半年抽检结果:微生物不合格率占比最高 国家食药监总局:15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
青岛崂山区食药监局圆满完成“两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食药监局:未经核实勿信饮料含肉毒杆菌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冰雪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青岛胶州市食药监局“四个加强”圆满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