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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铝令遇阻或因宣传监管还不够


录入时间:2014-8-25 11:51:14
   
     包子、馒头以及油条等,是深受百姓喜爱的早餐食品。但你也许不知道,为了让它们显得更为蓬松,更具卖相,含铝食品添加剂被广泛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要求,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然而,记者在多地走访调研时发现,尽管禁铝令已实施月余,但含铝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依然如故,大量商贩及公众甚至并不知晓禁令的存在。监管乏力之下,禁铝令正面临有令不行的尴尬处境。
    铝超标导致钙流失7月起禁铝
    20世纪70年代前,人们认为铝、铝盐不会被人体吸收,无毒无害,因此广泛用于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剂、临床药剂和各种厨房用具,如铝壶、铝锅、铝勺、铝饭盒等,甚至现在很多家庭中依然还有铝制炊具。然而,近年来随着研究逐步深入,科研人员发现摄入铝后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铝元素不是人体所需微量元素,人对它的吸收力也不强。但是,如果长期超量摄入则具有蓄积性,可沉积在大脑、肺脏、肝脏、骨骼、睾丸等组织中,累积到一定数量后产生慢性毒副作用。
    铝的过量摄入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甚至可能增加老年性痴呆风险。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如长期大量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造成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过多的铝作用于骨组织,还可导致沉积在骨质中的钙流失,同时抑制骨生成,加速骨质疏松。此外,铝对造血系统和免疫系统有一定毒性,同时妨碍钙、锌、铁、镁等多种元素的吸收。
    今年5月14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正式发布,7月起实施。
    公告中调整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要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含铝食品仍热销源于禁令不为人知
    虽然国家此次推出的禁铝令对相关食品加工已作出明确规定,但记者近日在一些城市走访发现,含铝添加剂的食品仍在很多超市售卖。
    在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上的一家超市,一种产自广东佛山的含铝“泡打粉”仍在售卖,配料表中标注含硫酸铝钾,使用说明中则标注“适合制作馒头、包点、糕点、饼干、面包等”,明显有违禁铝令要求。在东湖一路的一处批发市场,也有不少含铝添加剂的复合蓬松剂、泡打粉售卖。店主徐先生极力向记者推荐:“很多包子、馒头店都在我这买,质量有保证。”
    在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的恩施市、咸丰县等地的超市以及批发市场走访时,同样发现含铝食品添加剂仍在销售。店主们多表示,销售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在市场中“铝”见不鲜的同时,网络平台上,含铝添加剂的销售也在正常进行。通过淘宝网检索发现,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以及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等添加剂,仍有许多网店售卖。记者与多名店主交流,除一位店主表示听说过“禁铝令”之外,其他店主均表示不清楚。店主们称,含铝添加剂仍在销往河南、山东、河北、天津等地,且未受到相关部门干预。
    销售商表示不清楚禁铝令,一些馒头、包子铺的店主同样表示不知情。在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上的一家包子铺,店主承认使用了含铝泡打粉,但强调“没人说不能用啊”。在武汉、宜昌等地,不少仍在使用含铝添加剂的馒头、糕点、面包店店主均表示,没听说禁铝令,也没人来宣传该项新规。
    政策要普及监管不能松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指出,我国多达32.5%的个人膳食铝摄入量超过每人每周耐受摄入量。而日常膳食中,占总摄入量的75%的铝来自于含铝添加剂食品。
    然而,本有望扭转这一趋势的禁铝令,却深陷一纸空文的尴尬。
    那么,是否是由于成本因素让禁令实施遇阻?对此,早前就研制出不含铝添加剂的安琪酵母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含铝与否并不重要,价格差别并不大。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认为,对于明确禁用的,就应该禁止销售。如果有些非食品领域需要使用这些添加剂,必须严格限定使用范围。
    尚重生指出,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将更严格规范,但是有了政策,并不代表消费者马上就能够高枕无忧。向生产者、消费者推广普及政策是基础,监管督查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含铝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并明确处罚标准,不能放任商贩对于含铝添加剂的使用,避免禁铝令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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