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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录入时间:2016-6-22 9:28:27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的防控,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近日,省食药局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办法(试行)》。
  据了解,《办法》共5章30条,包括总则、启动、检查、处理及附则。《办法》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纳入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范围,突出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按照“启得快、办得实、查得严、处得准”的要求,规定了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严格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启动和实施,充分体现依法独立原则。二是建立风险研判和分层处理措施,解决风险有效管控的问题。三是强调全方位多层次的衔接配合,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四是丰富和细化应对手段,提升食品药品飞行检查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五是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强化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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