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手工方法对排污单位污水进行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168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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