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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6-2003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致鸿大肠埃希氏菌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O℃——4℃。
3.2恒温培养箱:36℃士1℃,42℃。
3.3恒温水浴锅:100℃,65℃——68℃,50℃。
3.4显微镜:10*——100*。
3.5离心机:3OO0r/min。
3.6酶标仪。
3.7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8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确至0.5g。
3.9细菌浓度比浊管:MacFarland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