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超市仍在大卖“禁售奶”
2008-10-15 9:22:36
前阵子各大超市掀起的牛奶“买一送一”促销风,让不少市民还记忆犹新,10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六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为此,记者在昨日下午走访广州市内5家大小超市,发现其中的3家依然在销售9月14日前出产的国产液态奶。
昨日下午1时30分至4时许,记者分别寻访胜佳、民润、家乐福、好又多、好当家5家超市,发现其中的家乐福和好又多两家的货架上已经没有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国产液态奶,而在胜佳、民润、好当家3家超市内,在该日期前所生产的国产液态奶却依然在销售。有市民反映,昨日上午,一些8月份生产的促销牛奶曾引来一阵抢购,与此同时,有市民在看到通知后,意欲退货时被超市告知,“按喝剩多少计算退款金额”。
地点:胜佳惠福路店
时间:下午1时35分
禁售奶:寻获(生产批次:6月25日、7月1日、7月21日)
胜佳惠福路店前段时间还在进行着液态奶“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昨日下午,伊利纯牛奶已经几乎售卖一空,只剩下少量摆在货架上,出产批次为6月25日。记者装作顾客,询问牛奶的安全是否符合规定,一名女销售人员表示,“这些都是未曾验出三聚氰胺的批次,只是没人买,所以才被迫降价,可以放心购买。”
地点:民润海珠中路店
时间:下午2时
禁售奶:寻获(生产批次:9月3日、9月13日)
民润海珠中店的情况较为“与众不同”,他们的做法一向比较谨慎——自从“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那里已经没有再行销售三大品牌的液态奶制品。在宽宽的货架上,“旺旺”牛奶占据着所有的位置。记者发现,“旺旺”的生产批次分别为红色包装的9月3日,以及绿色包装的9月13日。
对于通知所声明,所有国产奶均包括在内的禁令,市民与营业员都表示不甚确定,“究竟‘旺旺’还能不能卖?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喝?”
探点:好当家五山路店
时间:下午3时15分
禁售奶:寻获(生产批次:7月12日、8月22日)
位于住宅小区内的好当家超市就在华南农业大学旁边,是附近居民与大学生们喜欢光顾的购物场所。在店内,原本放置牛奶的货架上,已经有一半的位置空空如也。就在空位置的旁边,仍然留下两排没卖光的光明牌纯牛奶——250毫升装的生产于8月22日,1公升装的生产于7月12日,仅剩不到10盒的牛奶,全部早于9月14日的限期前出产。对于最新通知里明确的禁售要求,销售人员理直气壮地表示“还从来没有听说过”。
记者采访期间,同在好当家五山店购物的骆女士陈述了自己的购奶经历,在市民中也属于典型代表。她说,就在昨日早晨,邻居们便四处“宣传”,好当家超市内新进了许多伊利的纯牛奶,正在搞买一送一的促销。于是,骆女士赶紧出门,抢购回两箱牛奶,“看到很多人都在争着买”。回家后,她看到报纸才发现国家六部门的最新禁令,而她刚买回家的伊利牛奶出产日期为8月22日。为此,骆小姐深感疑惑。
市面已现新绿色标识
昨日,收到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消息后,广州市内大部分超市已经将涉及的液态奶、奶粉下架,不过还有部分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洋奶粉仍在架上销售。
昨日下午2时多,记者在纸行路上的胜佳超市看到,前一天还在销售的伊利、蒙牛等常温牛奶已经不见踪影,连之前绿色的“未检出三聚氰胺”的牌子都已经撤下,货架上几乎清空,只剩下一些乳酸饮料。
记者发现,市面上已经出现了标贴新标志的奶产品。在华联大厦的百佳超市内,雀巢的液态奶、奶粉都已经加贴了“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新绿色标志。之前还在做促销的蒙牛、伊利纯牛奶全部不见了踪影。
华润万家、宏城超市、吉之岛、百佳、家乐福等超市有关负责人都对记者表示,超市已经将9月14日前生产的产品进行下架,“对于9月14日前生产的产品,要有检验合格报告和新推出的绿色标志,才可以销售。”吉之岛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9月14日前下架的乳制品是否接受退货的问题,多家超市表示目前并未明确。“我们暂时还没有接到厂商或者政府部门要求退货的通知,所以对于是否退货暂无定论。”胜佳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市民来退货,他们会先登记资料,再与供应商联系。
对于这次下架行为,伊利、蒙牛表示,正陆续对已经下架的产品抽样送检,贴统一标志后再次上架。
雀巢透露,在几周之前就采取了措施,把所有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奶制品送到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美赞臣表示,之前有一部分奶粉在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已经检测,未检测的也要最快3日才能出结果,正在对合格的产品按要求贴绿标。惠氏在华联系人表示,惠氏在上周末得知有关消息后,已经陆续送检,目前结果都是合格。
“合格”乳制品今后或将接受二次检测
记者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即日起,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志在广州销售的乳制品,还将可能接受相关指标的再次检测。
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如果下架的奶粉和液态奶经过检验,发现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厂家必须向工商部门通报。截至昨日下午,广州市工商部门还没有接到有乳制品被检不合格的情况。
特别提醒:奶企自制标识不获认可。
国家统一标识外观为绿色、直径2厘米的圆形标识,标识上的内容为“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