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剩余的培养基再次使用是否重新灭菌?
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已经凝固后重新融化后使用的,根据GB 4789.28-2013中明确规定,未用完的培养基不可重新凝固留待下次使用。遇到这种情况,培养基只能弃置,并且国标要求,弃置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种情况,首次灭菌后未用完的培养基,可待培养基凝固后再进行保存。但保存条件需避光干燥,保证其成分不会发生改变。再次使用时按照要求进行融化即可,不可二次灭菌。首次灭菌已开封但未使用完的培养基,不建议再次使用,毕竟存在风险。但若是液体培养基,就不存在融化的过程,首次灭菌后未使用完毕可按照国标要求保存,使用时需要保证培养基成分不发生改变,不可进行二次灭菌。若无法保证培养基是否符合要求,应当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