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多材质的食品接触用复合或组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哪些要求?
对于涉及多材质的食品接触用复合或组合材料及制品,首先应界定其所涉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范围。例如,对于涉及纸、塑料和黏合剂等材质的纸塑复合食品包装袋,其各层材质中的成分均有可能转移到食品中,则该包装袋所涉及的各类材质均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范围;对于涉及金属、硅橡胶、涂层、塑料等材质的电饭煲,如其外壳、发热盘、电源开关等零配件中的成分不会转移到食品中,则不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范围;而内胆、密封圈、蒸气阀门等零配件中的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其涉及的各类材质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范围。对于复合或组合材料及制品中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各类材质应分别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GB 4806.13-202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