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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标准菌株的管理方法

海博生物技术部
录入时间:2025/7/21 8:26:27 来源:青岛海博生物

  微生物实验室标准菌株的管理需遵循系统化、规范化的流程,确保菌株的可溯源性、活性稳定性及生物安全。核心管理要点如下:‌


一、‌获取与接收管理‌

1、‌来源要求‌
  必须从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保藏机构(如CMCC、ATCC)获取标准菌株或可溯源的商业派生菌株,并保留采购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2、‌验收流程‌
  接收时核查菌株名称、编号、数量、代数、包装完整性,记录接收日期、来源及接收人,立即按规定温度储存(通常为-80℃或液氮环境)。


二、‌复苏与确认‌

1、‌复苏操作‌
  按供应商说明或已验证方法复苏,首次活化需使用非选择性琼脂培养基(如TSA/NA),避免液体培养基。特殊菌株(如副溶血弧菌)需预增菌处理。

2、‌纯度与特性确认‌

  (1)‌纯度验证‌:平板划线观察菌落形态均一性,结合革兰氏染色镜检。

  (2)‌特性确认‌:通过生化反应(如API鉴定)、选择性培养基(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在甘露醇氯化钠培养基显黄色)或分子生物学方法鉴定。


三、‌传代与保存‌

1、‌传代次数限制‌
  干标准菌株为F0代,传代(含任何形式转种)不超过5代,防止遗传变异。

2、‌保存方法‌

  (1)‌短期保存‌:平板4℃保存(≤1个月)或斜面冷藏(≤半年)。

  (2)‌长期保存‌:

 ‌ 磁珠法/甘油冷冻法‌:菌悬液与10%~15%甘油混合或吸附磁珠,-80℃保存(1~3年)。

 ‌ 冷冻干燥法‌:适用长期保存(>10年),但需专业设备。

 ‌ 储存容器‌:双人双锁管理,标签注明菌株信息及代数。


四、‌使用与销毁‌

1、‌工作菌株管理‌

  由标准储备菌株制备,每周或每月转种1次,使用后不得重复冻存。

  用频率高时需定期更换(如每周更新),避免污染或活性下降。

2、‌安全销毁‌
  废弃菌株需高压灭菌(121℃, 30min),双人监督并记录销毁信息(名称、数量、日期)。


五、‌质量控制与记录‌

1、‌期间核查‌
  定期验证菌株活性(如接种非选择性培养基)及特性(生化反应),每年至少1次。

2、‌全流程记录‌
  涵盖接收、复苏、传代、保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确保可追溯。


六、‌生物安全管理‌

  高致病性菌株需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双人管理、专用保存设备及应急预案。操作需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废弃物料严格灭菌。


注:本文属海博生物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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