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热线:400-0532-596
海博微信公众号
海博天猫旗舰店
新闻资讯
 首页 - 资讯

国家质检总局转基因生物入境需查检疫证书


录入时间:2012/10/12 8:26:13
   
   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被明确列入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的检疫范畴。
  新办法规定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输出国家地区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能提供的将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而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进境转基因生物,按照规定进行标识,还应提供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上一篇:面条中吃出虫子老板不认账 毁灭证据吃掉虫子

下一篇:啤酒过滤技术的新突破

相关资讯:
国家纳米中心碳纳米材料肠道微生物发酵过程分析研究获进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菌群菌种移植重塑肠道微生物组的机制研究》项目在同济大学正式启动
今起,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改由国家卫健委承担 国家农业环境微生物种质资源库(辽宁)在沈阳农业大学成立
国家农业环境微生物种质资源库(辽宁)在沈阳农业大学成立 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所获批国家食用菌种质资源库
如何迅速掌握——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85项! 国家纳米中心在肿瘤细菌疗法研究方面取得进展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加工要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上商城 | 格汇设备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邮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汇路1号A2栋
产品技术咨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时段:13105190021
投诉与建议:13105190021 13006536294
(注:以上手机号均与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