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 SN/T 0040-92
2004-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 SN/T 0040-92
计 数 检 验 方 法
Count method for Salmonellae(including Arizona)
in food for ex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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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 包括亚利桑那菌 )定量检验的操作程序和结果判
定。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肉品、蛋品等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的定量检验,其他
食品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ZB 8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
3 设备和材料
3.1 试管: 20mm×150mm,13mm×130mm。
3.2 三角瓶或广口瓶:200mL和500mL。
3.3 平皿:直径90 mm。
3.4 吸管:1mL和10mL。
3.5 剪子:16 cm。
3.6 镊子:16 cm。
3.7 试管振荡器。
3.8 均质器。
3.9 恒温培养箱:37℃和42℃。
3.10 玻璃珠:直径5mm。
3.11 天平:感量0.1g。
4 培养基和试剂
配制方法和试验方法见ZB 8第5章。
4.1 缓冲蛋白胨水(BP)。
4.2 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液(SC)。
4.3 四硫磺酸盐煌绿增菌液(TTB)。
4.4 亚硫酸铋琼脂(BS)。
4.5 胆硫乳琼脂(DHL)。
4.6 亚利桑那菌琼脂(SA)。
4.7 三糖铁琼脂(TSI)。
4.8 赖氨酸脱羟酶培养基(LD)。
4.9 尿素酶琼脂(U)。
4.10 V-P半固体琼脂(VP)。
4.11 吲哚培养基(Ⅰ)。
4.12 氰化钾培养基(KCN)。
4.13 丙二酸钠培养基(M)。
4.14 卫矛醇半固体琼脂(D)。
5 样品制备和增菌
在以下方法中,一个样品为25g,增菌液为225mL,如果将数个样品混合增菌,则相应
增加培养基的量,使样品和培养基之比为1:9。
5.1 冻猪分割肉、冻猪下水、冻兔肉、冻牛肉、冻鸡、冻分割鸡: 于45℃15min内或2~5
℃18h内解冻,在表面部位取25g剪碎后放入均质杯内,加缓冲蛋白胨水(BP)25mL,8000r/
min均质1min,用剩余的200mL BP将全部样品冲洗到500mL三角瓶中,充分混合后作为10**-1
的样品液,如果均质杯的容量为500mL以上,可将225mL BP一次全部加入,均质后即为10**-1
的样品液,继续稀释成10**-2、10**-3……的样品液。
分别取1 mL10**-1、10**-2、10**-3的样品液,分别加入三组试管中,每组三支;
36±1℃培养4~5h后,每试管加入9mL四硫磺酸盐煌绿增菌液(TTB),于42±1℃培养22±2h。
5.2 新鲜肉品:在表面部位取25 g,剪碎后放入均质杯内,加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液(SC)
225 mL,均质方法和稀释方法同5.1条。
分别取1 mL10**-1、10**-2、10**-3的样品液,分别加入三组装有9mL SC的试管中,
每组三支,36±1℃培养22±2h。
5.3 全蛋粉、蛋黄粉、干蛋白:取25g,加到225mL缓冲蛋白胨水中,放置10min后用玻璃
珠或其他充分将其混合,也可用均质器均质,作为10**-1的样品液,继续稀释成10**-2、
10**-3……的样品液。
分别取1 mL10**-1、10**-2、10**-3的样品液,分别加入三组试管中,每组三支,
36±1℃培养22±2h后各试管中分别加入9mLSC于42±1℃培养22±2h。
5.4 棉籽饼、芝麻饼、花生饼、豆饼、骨粉、骨粒: 取25g, 加到225mLTTB中,振荡5min,
充分混合后作为10**-1的样品液,继续稀释成10**-2、10**-3……的样品液。
三个稀释度的样品液分别取1 mL,分别加入三组装有9mL TTB的试管中,每组三支,
36±1℃培养22±2h。
5.5 如果估计样品中沙门氏菌数量少而需要增大接种量时,可将5.1~5.4条中10**-1的样
品液分别取10 mL,放入三支试管中,再分别取1mL放入三支试管中,然后分别取10**-2的
样品液1mL放入三支试管中,这样就组成了一个样品量分别为1、0.1、0.01g的系列。
6 分离培养
按照ZB 8第2章进行。
7 鉴定
按照ZB 8第3章进行。
8 报告结果
8.1 统计三个稀释度的样品的沙门氏菌阳性管数。
8.2 查MPN表 [见附录A(补充件)],得到每克样品的沙门氏菌含量。
8.3 报告阳性结果:“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 个/g(mL)”或“MPN三管法测定亚利桑那
菌 个/g(mL)”或“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和亚利桑那菌 个/g(mL)”。
8.4 如果所有三组管都为阴性,则报告:“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少于 个/g(mL)”或
“MPN三管法测定亚利桑那菌少于 个/g(mL)”或“MPN三管法测定沙门氏菌和亚利桑那菌
少于 个/g(mL)”,并注明所测定的三种样品液的样品含量。
附 录 A
1g样品中沙门氏菌最近似值(MPN) 表1)、2)
(补充件)
表A1 1g样品中沙门氏菌最近似数(MPN)表
接种量分别为0.1、0.01和0.001g
━━━━━━━━━━━━━┳━━━━┳━━━━━━━━━━┳━━━━━
阳 性 管 组 合 ┃ MPN ┃ 阳 性 管 组 合 ┃ MPN
━━━━━━━━━━━━━╋━━━━╋━━━━━━━━━━╋━━━━━
0 0 0 ┃ <3 ┃ 2 0 0 ┃ 9.1
0 0 1 ┃ 3 ┃ 2 0 1 ┃ 14
0 0 2 ┃ 6 ┃ 2 0 2 ┃ 20
0 0 3 ┃ 9 ┃ 2 0 3 ┃ 26
0 1 0 ┃ 3 ┃ 2 1 0 ┃ 15
0 1 1 ┃ 6.1 ┃ 2 1 1 ┃ 20
0 1 2 ┃ 9.2 ┃ 2 1 2 ┃ 27
0 1 3 ┃ 12 ┃ 2 1 3 ┃ 34
0 2 0 ┃ 6.2 ┃ 2 2 0 ┃ 21
0 2 1 ┃ 9.3 ┃ 2 2 1 ┃ 28
0 2 2 ┃ 12 ┃ 2 2 2 ┃ 35
0 2 3 ┃ 16 ┃ 2 2 3 ┃ 42
0 3 0 ┃ 9.4 ┃ 2 3 0 ┃ 29
0 3 1 ┃ 13 ┃ 2 3 1 ┃ 36
0 3 2 ┃ 16 ┃ 2 3 2 ┃ 44
0 3 3 ┃ 19 ┃ 2 3 3 ┃ 53
━━━━━━━━━━━━━╋━━━━╋━━━━━━━━━━╋━━━━━━
1 0 0 ┃ 3.6 ┃ 3 0 0 ┃ 23
1 0 1 ┃ 7.2 ┃ 3 0 1 ┃ 39
1 0 2 ┃ 11 ┃ 3 0 2 ┃ 64
1 0 3 ┃ 15 ┃ 3 0 3 ┃ 95
1 1 0 ┃ 7.3 ┃ 3 1 0 ┃ 43
1 1 1 ┃ 11 ┃ 3 1 1 ┃ 75
1 1 2 ┃ 15 ┃ 3 1 2 ┃ 120
1 1 3 ┃ 19 ┃ 3 1 3 ┃ 160
1 2 0 ┃ 11 ┃ 3 2 0 ┃ 93
1 2 1 ┃ 15 ┃ 3 2 1 ┃ 150
1 2 2 ┃ 20 ┃ 3 2 2 ┃ 210
1 2 3 ┃ 24 ┃ 3 2 3 ┃ 290
1 3 0 ┃ 16 ┃ 3 3 0 ┃ 240
1 3 1 ┃ 20 ┃ 3 3 1 ┃ 460
1 3 2 ┃ 24 ┃ 3 3 2 ┃ 1100
1 3 3 ┃ 29 ┃ 3 3 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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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采用3个稀释度 [0.1g(mL)、0.01g(mL)和0.001g(mL)], 每个稀释度接种3管。
2)表内所列检样量如改用1g(mL)、0.1g(mL)和0.01(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10倍;
如改用0.01g(mL)、0.001g(mL)和0.0001g(mL)时,则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10倍,其余
类推。
附 录 B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定量检验方法程序
(参考件)
┏━━━━━━━━━━━━━━┓
┃ 样品25g+225mL培养基 ┃
┗━━━━━━┯━━━━━━━┛
↓←均质
┏━━━━━━━━━━━┓
┃ 1 : 10样品匀液 ┃ ┏━━━━━┓
┗━━━━━┯━━┯━━┛ ┌→┃ 1mL×3 ┠─┐ 以下按ZB 8标准进行鉴定,
↓ └────┘ ┗━━┯━━┛ │
┏━━━━━━━━━━━┓ │ │
┃ 1mL+9mL培养基 ┠─┐ ┏━━┷━━┓ │
┗━━━━━┯━━━━━┛ └→┃ 1mL×3 ┠─┼→根据沙门氏菌阳性管数组合
↓ ┗━━┯━━┛ │
┏━━━━━━━━━━━┓ │ │
┃ 1mL+9mL培养基 ┠─┐ ┏━━┷━━┓ │
┗━━━━━━━━━━━┛ └→┃ 1m×3 ┠─┘ 查附录A(MPN)表,报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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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培、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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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1-05批准 1993-01-01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