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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2009-1-9 16:15:04 青岛海博生物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隆水产干制品、腌醉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即食藻类食品、鱼糜制品等水产食品和水产调味品以及食物中毒样品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8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O℃~4℃。
3.2恒温培养箱:36℃士1℃。
3.3显微镜:lo*——100*。
3.4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5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确至0.5g。
3.6灭菌试管:16mm*160mm、15mm*100mm及相应的试管架。
3.7灭菌刻度吸管:1mL(具0.01mL刻度)、5mL、10mL(具0.lml刻度)。
3.8灭菌锥形瓶:500mL、200mL。
3.9灭菌玻璃珠:直径约5mm。
3.10灭菌培养皿:90mm。
3.11 1mL注射器。
3.12接种灯和接种环.
3.13灭菌手术剪、镊子等。
3.14小白鼠:12g一15g。
4.培养基和试剂
4.1氯化钠结晶紫增菌液:按GB/T4789.28一2003中4.39规定。
4.2氯化钠蔗糖琼脂:按GB/T4789.28一2003中4.40规定。
4.3嗜盐菌选择性琼脂:按GB/T4789.28一2003中4.41规定。
4.4 3.5%氯化钠三糖铁琼脂:按GB/T4了89.28一2003的中4.42规定。
4.5氯化钠血琼脂:按GB/T4789.28一2003中4.43规定。
4.6嗜盐性试验培养基:按GB/T4789.28一2003中4.44规定.
4.7 3.5%氯化钠生化试验培养基:按GB/T4789.28一2003中4.45规定。
4.8革兰氏染色液:按GB/T4789.25一2003中2.2规定。
4.9甲基红试剂:按GB/T4789.28一2003中3.4规定。
4.10靛基质试剂:按GB/T4789.28一2003中3.13规定。
4.1I V一P试剂:按GB/T4789.28一2003中3.4规定。
5.检验程序: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程序见图1(略)。
6.操作步骤
6.1分离培养: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mL),加225mL3.5%灭菌盐水,用均质器打碎或用乳钵磨碎,接种氯化钠琼脂平板和嗜盐菌选择性琼脂平板各一个,同时取10mL,加人100mL增菌液中,置37℃8——16h培养后,涂上述平板进行分离,于37℃18——24h培养后取出观察。
6.2挑取上述可疑菌落,转种3.5%氯化钠三糖铁斜面,37℃、24h观察结果。
6.3涂片镜检:将三糖铁培养基反应可疑者(底层变黄葡萄糖产酸不产气,斜面不变乳糖蔗糖不分解,有动力,不产生硫化氢)进行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形态
6.4嗜盐性试验:将上述可疑培养物分别接种于不同浓度的盐胨水中,37℃24h培养后观察生长情况,在无盐和10%以上盐的陈水中不生长,在7%盐的炼水中生长良好者进行下列有关试验。
6.5生化试验:分别接种各类生化培养基.置37℃,除V-P、靛基质、甲基红试验培养48h后加试剂观察外,其他均可在24h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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