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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GB
2009-1-9 16:16:50 青岛海博生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及食物中毒样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汀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0℃~4℃。
3.2恒温培养箱:36℃士1℃、4℃士1℃、26℃士1℃。
3.3显微镜:10*——100*。
3.4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5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确至0.59。
3.6灭菌试管:16mm*160mm、15mm*100mm。
3.7灭菌吸管:1mL(具O.0lmL刻度)、5mL、10mL(具O.lmL刻度)。
3.8灭菌锥形瓶:500mL、200mL。
3.9灭菌培养皿:直径90mm。
3.10 0.5mL注射器。
3.11灭菌刀、剪子、镊子等。
3.12小白鼠:12g——15g。
4.培养基和试剂
4.1改良磷酸盐缓冲液PSB:按GB/T4789.28一2003中4.46规定。
4.2CIN一I培养慕:按GB/T4789.28一2003中4.4了规定。
4.3改良Y培养基,按GB/T478928一2003中4,48规定。
4.4改良克氏双糖:按GB/T4789.28一2003中4.49规定。
4.5山梨醇、鼠李糖、蔗糖、甘露醇等发酵管:按GB/T4789.28一2003中3.2规定.
4.6鸟氨酸脱浚酶肉汤:按GB/T4789.28一2003中3.12规定.
4.7半固体琼脂:按GB/T4789.28一2003中4.30规定。
4.8V-P试剂:按GB/T4789.28一2003中3.4规定。
4.9无菌矿物油.
4.10碱处理液:0.5%级化物——0.5%氢氧化钾混合液。
4.11尿素培养基:GB/T 4789.28一2034.38规定。
5.检程:肠结肠炎尔氏菌检验程序见图(略)
6.作骤
6.1样品的采集和处理:见GB/T 4789.1,样品采集应快送检。
6.2增菌培:食样品与改良的磷酸盐缓冲液增菌液以1 ,1的比例棍合,置4℃ 冰箱进行冷增菌.
6.3碱处:肉及其制品的冷增菌液0.5mL与碱处理4.5mL混合15s.
6.4离培养:将冷增菌和处的冷增菌液分接CIN-1和改良Y培养基,于26℃ 48h培养后,在CIN-1上挑取红色牛眼状菌落,在改良Y上挑取色透明、不粘稠的菌落,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6.5改良克氏双糖试验:将上述可疑菌落接种改良克氏双糖管,于26℃ 24h培养,将斜面和底部皆变黄者做进一步的生化鉴定。
6.6尿素酶试验和力观察:将改良克氏双糖上的可疑培养物接种到尿素培养基上,注意接种量要大,挑取一接种环,振摇几秒钟,放置于ZG℃ 培养Zh一4h然后将阳性者接种两管半固体,分别放置26℃ 和37℃ 恒温养箱中,养舰h检查,如在26℃ 有动力者可进行检和进一步的生化试验。
6.7染色镜检将述可疑菌落做涂片染色,进行显微镜观察,呈革兰氏阴性球杆菌,有时呈椭圆或杆状,大小为(0.8——3.0um)*0.8um者做下化试验。
6.8生化特性将述可疑的菌落做进一步的生化试验。所有的生化反应皆在26℃ 培养。
6.9血清型鉴:进行生化鉴定外,亦可做血清型鉴定。目前国内可生产27种O型血清因子,供各地使用。具体操作方法与沙门氏菌O因子血清分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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