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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菌属的鉴定
2012-4-17 16:30:20 医学教育网
    沙门菌属的鉴定与志贺菌属相同,须根据生化反应和血清学鉴定两方面进行。

  1.初步鉴定:如为革兰阴性杆菌时作氧化酶试验,阴性时,挑取可疑菌落分别移种于KIA和MIU上。并作生化反应。以沙门菌多价诊断血清作玻片凝集试验。

  凡符合KIA:K/A、产气+/-、H2S+/-、MIU:动力+、吲哚-、脲酶+,氧化酶-,触酶+,硝酸盐还原+,以沙门菌多价血清作玻片凝集试验阳性,鉴定为沙门菌属。

  2.最后鉴定:沙门菌血清学鉴定主要借助于沙门菌O抗原多价血清与O、H、Vi抗原的单价因子血清。甲型副伤寒沙门菌、鼠伤寒沙门菌和伤寒沙门菌分别属于A、B、D血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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