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食盐含有毒物质可致死 多部门开展食盐专项整治行动
2008-10-30 8:37:25
为了加强盐政市场管理,整治和规范我市食盐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10月28日起,珠海市打假办联合盐务、工商、质监、卫生、经贸、城管等部门,分组划区域开展为期两天的食盐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查获违规盐600公斤
28日上午9时,有消息传来:吉莲市场发现有人使用工业用盐。记者一行人立即赶到吉莲市场,在一家咸菜档旁边的地上,记者看到有两袋用编织袋装着的工业粗盐,上面无任何标识,且每袋100斤装的盐用得只剩下了50斤。
档主肖某称,这些盐主要用来腌制咸菜。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档不只一次使用工业盐。因涉嫌和私自购进和使用无商标散装工业粗盐,执法人员向该档主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照《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21条罚款50元。当天行动共检查了农贸市场5个,批发部及零售店21个,餐饮店31个,学校食堂4个,食品加工店2个,处罚了三个单位,主要是违规购买中山盐(不得跨区购进或销售),销售无标识工业盐600公斤。
假冒食盐含有亚硝酸盐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主要为无证无照批发、零售食盐,工业用盐做食盐销售,非碘盐冒充碘盐销售,单位饭堂使用来历不明加工盐和非碘盐等。
市盐务局盐政科吴科长介绍,目前我市仍存在用工业盐当作食盐销售、使用的现象,主要以偏远地区较多,而假冒食盐不同程度含有亚硝酸盐有害物质,人摄入0.20.5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死。由于存在较大的利益空间,如100斤工业盐批发价20多元,而100斤正规食用加工盐需要100元,价格相差近5倍,为此一些人违规销售和使用工业盐和假冒食盐。
吴科长说,销售食盐必须办理零售许可证,预计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零售许可证办证率达到80%。他提醒市民,为了自身健康和安全,请到超市和正规商场购买食盐,购买时一定要认清包装上有无激光防伪标志和防伪数码,包装上图案是否清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