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食品添加剂“魔瓶”
2008-11-3 8:29:27
编者按:当三聚氰胺再一次拉长了由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等组成的“恐怖名单”,人们的“口腹之惧”就又加深了一层。
其实,“恐怖名单”中的化学物质原本与食物毫不搭界,尽管它们曾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它们是非法的,它们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业者、学者都这样说。
但一连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无疑在考验着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后果将是——“魔瓶”一旦打开,“想收回去都不行”。
上周,三聚氰胺的“恐慌链”再一次被放大——香港特区食物安全部门在内部进口的一种鸡蛋中,检测出三聚氰胺。从奶粉到饼干,再到鸡蛋,三聚氰胺“余震不断”。
也就在同时,针对三鹿奶粉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做了八次修改,于10月23日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对于草案的二审稿,《市场报》记者发现,多处修改意见直接针对了三鹿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其中,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认定与监管,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1.
可怕的“中国式”版本
当三聚氰胺再一次拉长了由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等组成的“化工食品添加剂”名单,人们的“口腹之惧”就又加深了一层。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添加剂?据《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给出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事实上,食品添加剂和化工原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历次出问题的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再加上这次的三聚氰胺都是化工原料,根本就不是食品添加剂。
“尽管它们曾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但是它们是非法的,它们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一位业内人士为真正的食品添加剂喊冤。
“三鹿事件”的调查发现,问题奶粉是因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然而事件发生后,原奶收购环节的“奶站”却不明确归哪个部门监管,奶粉生产源头的监管是一个空白。
一些地方分段监管中存在各个环节之间分工不严格、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因此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强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即从源头到餐桌都不能留有空白。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世界农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更生告诉《市场报》记者,目前我国农村的“公司+农户”的“中国式”版本是不科学的,给中间流通环节的违法添加非法添加剂创造了条件。
2.
高科技的困惑
“国外企业多以不能够给消费者提供任何有毒有害的食品为根本,但国内许多食品企业多数只力求迎合消费者的喜好,并不真正关心有害没害。
很少有人知道,目前食品热加工领域中广为应用的一种天然防腐剂其研发手段经历了一系列让人肃然起敬的高科技手段——遗传学诱变育种,基因克隆测序基因方法,生物工程蛋白质工程方法的活性改造……
最终一种灰白色的固体粉末被生成。这种细小的粉末放入食品中只需十万分之几到万分之几的剂量就能有效抑制引起食物腐败的革兰氏阳性菌的繁殖。
这是高科技赋予添加剂的力量。
翻看自1999年至今由国务院颁授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名录,在食品行业的29个获奖项目中,内容为添加剂或与添加剂相关的科研项目占到三分之一强。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化食品加工业。”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说,“如果没有添加剂,中国人将无法应对现在急剧增长的人口和食品需求。”
2007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其中食品添加剂的收入仅为500多亿元。然而,产值微不足道的食品添加剂却对食品工业至关重要,至今全球近97%的食品中使用各类添加剂品种已超过2.5万种。
目前来看,无论从产量还是规模,食品添加剂在国内还是个小行业。我国现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大约2000家,从事食品添加剂贸易的企业有上千家。因为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较低,所以不断有小企业进入,管理难度很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一位食品业资深人士对《市场报》记者说,关键问题源于中国生产企业长期未能树立正确的生产观念。“国外企业多以不能够给消费者提供任何有毒有害的食品为根本,但国内许多食品企业多数只力求迎合消费者的喜好,并不真正关心有害没害。”
他提到特殊食品的“适口性”现象——比如婴幼儿奶粉,婴儿这次吃的是某个牌子的奶粉,下次换奶粉很长一段时间会拒绝吃。“这种‘适口性’实际上是通过香精来实现的,某种意义上就是让婴幼儿被‘绑架’。现在所有国内牛奶企业都是这样做的。”
食品添加剂科技被这位资深人士比喻为“一个魔瓶”:“打开了想收回去都不行。”他对添加的滥用深感忧虑。
3.
非在列添加剂将被禁用
“如今,牛奶的口感是越来越好了,只是你都不知道自己喝下的是什么!其它很多食品也是这样。”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市场报》记者表示。
当许多人都在感叹食品添加剂的“丰功伟绩”之时,也同样会产生很多困惑:猪肉饺子里的猪肉,是大豆蛋白加上猪肉香粉等若干添加剂撮合成的;火腿肠里面50%的肉不翼而飞,换成了大豆蛋白与香精。
有关专家指出,添加剂没有错,出错的是对它的滥用和整个行业的不够规范。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各类食品都有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本身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对人体健康基本不会造成损害。但关键是目前食品行业里添加剂过度和超量使用所造成的危害难以估计。
为了尽快斩断三聚氰胺的“恐慌链”,《食品安全法(草案)》在今年10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了“三堂会审”。“如果不是随后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三审不会这么快。”相关法律专家表示。
2007年底,在苏丹红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的阴影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直至2008年8月份才进入二审。根据中国《立法法》规定,一般法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实施。相比前两次,本次修改增加了更为严格的六条规定。内容包括添加剂许可制度的范围、标准、目录,企业如何使用添加剂,乃至添加剂的标签管理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介绍了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条新规定:“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甚至滥用,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本法对此作出严格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对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北京双全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部副部长许佳琦对《市场报》记者表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此次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新的规定,只要是范围之外的,即使是无害的物质,目录中没有列出,也将会被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