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6-7-27
2006-7-27 9:01:09
日前,山东省政府出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农村食品安全列为第一个整治重点,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方案》提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要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经营诚信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建立农村专兼职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有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方案》确定,严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营销商店和摊点。严打“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强化对弱势群体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以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市为重点地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饮用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打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并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同时,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内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万亩以上。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探索农产品及加工过程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力争新增“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300个,“三品”认证总数跃居全国前三位;评定一批名优农、林、水产品,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推行多种形式农资连锁经营,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