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三招”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管 2006-12-25
2006-12-25 13:15:26
“药残”微量超标≠致癌
广东将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水产品有害药物残留监管。正在北京参加有关会议的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12月22日告诉记者,相信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水产品不会大面积在市场流通,请公众放心。
这三项措施是: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禁用药物的监督检查。比如氯霉素,前几年农业部已禁止使用,但替代药物尚未能大面积推广,故仍需严密监督个别养殖户违规使用。二,对市场大宗产品和出口产品,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害药物残留超标,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将真实情况向公众发布。三,今冬明春,在农业部统一部署下,对水产品养殖、加工、流通环节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李珠江认为,应该做些科学普及工作。比如,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相当复杂,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是怎么制订出来的,有些什么作用,因此应该告诉公众。如今我国的标准越来越向发达国家靠拢,对有些药物残留的标准已精细到万分之几毫克,按药理解释,食用100年才可能致病。因此,药物残留微量超标不等于致癌。
李珠江表示,虽有个别地方个别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不等于所有地区所有产品同样如此。比如,山东的多宝鱼氯霉素残留超标,但广东的检测并没有发现这一情况。一处出事,殃及全局,显然有失客观公平。
记者12月21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自内地淡水鱼12月15日提前恢复供港以来,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抽取10个内地淡水鱼样本进行了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均没有验出孔雀石绿、硝基砆喃类和氯霉素。
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从12月21日开始,广东供应香港的各种活鱼,将恢复停止供港前的正常水平,每天达到100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