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味品合格56% 味好美家乐牌严重掺杂掺假 2007-01-31
2007-1-31 9:47:20
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对浙江市场上的调味品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显示,调味品掺杂掺假现象严重,合格率仅为56%。家乐、味好美等品牌鸡精产品也在"黑名单"中。
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抽查的50批次调味品中,合格的有28个批次,合格率仅为56%。
调查显示被抽检的调味品存在主要质量问题是掺杂掺假,其关键质量指标如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明显不足,添加了过量食盐、麦芽糊精等辅料成分。
此外,个别产品在企业标准项目设置上,有明显违反《标准化法》要求的现象,作为"鸡精"调味品,关键质量指标如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都没有列入。
据了解,此次被抽检不合格的调味品有,上海元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元源牌味精(99%)";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味好美牌鸡精";义乌小昌调味品有限公司的"图案牌胖仔鸡精";无锡市银河味精有限责任公司的"紫花牌超鲜王味精";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的"家乐牌鸡精";上海凯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菱之味牌鸡精";浙江衢江味精有限公司的"衢江牌衢江鸡精";茂泰食品(厦门)有限公司的"味丹牌高鲜味精";上海味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的"味华牌鸡精";浙江兰溪嘉籼食品有限公司的"小俩牌鲜鸡精"。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经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做好问题调味品的处理工作,对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涉及标示、标签问题的商品责令下柜整改;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商品要对销售单位依法予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