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室
2008-9-9 9:09:09 青岛海博
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应限制使用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除了进行肠道外注射或抽取实验动物体液,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不能用于替代移液管或用作其他用途。
5、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主管报告。实验室应保存这些事件或事故的书面报告。
6、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7、污染的液体在排放到生活污水管道以前必须清除污染(采用化学或物理学方法)。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因子的危险度评估结果,可能需要准备污水处理系统。
8、需要带出实验室的手写文件必须保证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
实验室工作区
1、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和实验无关的物品。
2、发生具有潜在危害性的材料溢出以及在每天工作结束之后,都必须清除工作台面的污染。
3、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
4、在进行包装和运输时必须遵循国家和∕或国际的相关规定。
5、如果窗户可以打开,则应安装防止节肢动物进入的纱窗。
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应当保证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要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同时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4、应当制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的控制方案。
5、如有必要,应为所有实验室人员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监测和治疗,并应妥善保存相应的医学记录。